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 打造以多晶硅材料为核心的光伏全产业链

2017-03-17 16:23:56 太阳能发电网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中提出:要推进高性能碳纤维、石墨烯、芳纶纤维、塑料光纤、富勒烯、钍基燃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围绕打造光伏全产业链,发展以多晶硅材料为核心,单晶硅和非晶硅薄膜材料、硅片等新型硅材料。发展蓝宝石等新型光电产业。
 

  (二)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1.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依托自治区电价优势,进一步提高铜、铅、锌、铝等资源就地加工转化率,加快冶金、焦炭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产品档次,延长发展煤—电—冶、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循环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促进资源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向精深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加快技术改造。突出重点行业、瞄准关键环节实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围绕两化融合、质量效益、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引导鼓励传统产业两化深度融合,支持电解铝、电石、多晶硅等高载能企业开展工艺、装备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使行业能耗水平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夯实制造业基础。以实施国家工业强基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四基”项目,完善政策措施,开展示范应用,不断提高自治区内制造产品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的生产配套和自主保障能力,打造国家西部地区稀土、新型合金、高分子等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培育制造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打造、延伸和整合产业链条,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围绕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率先开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示范试点工作,探索以云计算、大数据为技术支撑的“制造+服务”的制造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高制造业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三)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1.加强智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促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中的集成应用,逐步推进自动识别、信息物理融合系统(CPS)、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加大数字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在制造业企业的应用推广,提高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选择乳业、有色金属加工、煤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行业,积极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创建智能工厂或智能车间。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优先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地区开展智能制造应用推广。(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依托包头协同制造云平台、航天云网等工业大数据平台,整合资源,推进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的集成互通,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地区、跨企业集聚、共享和对接应用,实现设计、供应、制造、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与协同优化。积极推动制造业开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1.提升质量水平。积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推动企业落实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实施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促进重点行业工艺优化,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完善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工商局)

  2.完善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动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加快接轨。支持稀土新材料、工程机械、光伏材料、煤化工以及乳、肉、羊绒制品等重点领域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制造业标准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3.加快品牌建设。将制造业品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自身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品牌培育评价机制,发展品牌培育公共服务,提高区内产品品牌形象和价值,提高品牌影响力,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引导企业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注重商标品牌规范使用,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全力推进制造业创新发展。重点围绕现代煤化工、生物技术、乳业、羊绒、稀土功能材料、光伏材料、蓝宝石、石墨新材料、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1.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快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清洁生产步伐,大力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清洁高效的生产工艺,促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2.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升矿渣、冶金渣、煤矸石、选矿废石等资源回收分选回用和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钢铁、有色、建材、光伏材料等高耗能行业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煤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实现水资源梯级利用,石化、化工等行业回收余气、尾气及残液中的化工产品。(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3.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包头市、乌海市、霍林郭勒市、托克托县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壮大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突出抓好煤炭、稀土、有色金属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冶金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固废利用绿色建材产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六)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水平。

  1.加强区内重点地区产业合作。支持跨盟市的产业合作,加快“呼包鄂”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乌海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推进赤峰市和通辽市建设蒙东地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兴安盟加快“霍—乌—哈”产业一体化进程。统筹区域规划和资源配置,发挥互补优势,推进自治区“千亿元”级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2.深化省际区域合作。创新承接发达地区制造业产业转移思路,优化承接环境,推行专业化、产业链、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准确把握产业转移趋势,合理提升承接产业转移层次,加快弥补制造业产业转移短板,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形成专业集群优势,推进经济提质增效。(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3.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煤炭与火电、煤化工、冶金等企业的重组并购,支持符合现行配煤政策的新建煤炭转化项目企业与现有煤矿企业进行重组。创造有利于企业做优做强的环境,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战略性重组,带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

  4.扩大对外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有利时机,促进与俄蒙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加工、蒙医药、机械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合作,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改善通关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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