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 ”是浙江省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期,也是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全面化推广的重要阶段。为指导我省 “十三五 ”时期太阳能,特别是光伏发电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太阳能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编制《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浙江省 “十三五 ”期间光伏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年限为 2016—2020年。
六、投资估算与社会影响评价
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项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区域电源结构,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群众节能意识,对浙江省太阳能产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根据现有光伏设备市场情况,初步估算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 1000小时。参照浙江省已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造价,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单位千瓦静态投资约7500元/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约6500元/千瓦。
根据浙江省光伏项目规划目标,预计到 2020年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达550亿元左右;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提供清洁电力80亿千瓦时,减少CO2排放97万吨,每年增加税收约12亿元。
此外还将带动浙江省电网配套建设、运行管理等延伸产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机会,其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行管理环节吸纳的劳动力最多。估算至2020年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将创造2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
表6—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统计表
附件:1.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分布图
2.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重点镇、重点村分布图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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