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环境友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代表能源未来发展方向。“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市深入落实......
专栏1:2005-2015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处于起步期,利用规模的提升主要依托一批示范项目建设,期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由“十一五”初的90万吨标准煤增加到“十一五”末的223.3万吨标准煤,利用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由1.5%增长到3.3%。
“十二五”期间,随着政策环境的完善、技术瓶颈的突破、开发成本的降低,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加快。到“十二五”末,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到450万吨标准煤,较“十一五”末总量增加226.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约15.0%,利用总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由3.3%增长到6.6%,较“十一五”末期翻一番。
(二)创新及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创新研发实力雄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所、企业研究总部超过50个,光伏装备、地热能系统集成等方面研发能力优势显著。
技术成果应用广泛。新型储能、深度余热回收等技术得以推广应用,延庆、亦庄等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启动实施,为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奠定良好基础。
技术服务全国领先。太阳能光伏、风电领域权威检测认证服务在国内排名第一,占全国60%以上的市场份额。地热能、生物质能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水平优势突出。
(三)政策环境逐步完善。
政策支撑进一步强化。积极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相关支持政策,出台《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台《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指标纳入统计体系,搭建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线监测平台,为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成立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委员会,制定《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标准体系表(第一批)》、《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再生水热泵系统技术工作规范》等标准,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覆盖城乡现代能源体系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仍然较低,与常规能源系统的融合程度不高,重点区域资源开发力度不够;二是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等有待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环境尚需优化;三是自主创新水平、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研发、服务等高端产业环节亟待壮大。
二、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阶段,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于推动本市能源绿色智能高效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新的形势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推动能源结构清洁转型,要求大幅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十三五”时期,本市将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开展压减燃煤和本地电源替代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和市场环境,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加快本地资源开发,强化外调绿电消纳,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要求强化新能源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依托首都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水平,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将对首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升能源智能高效利用水平,要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与常规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要求充分利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催生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速发展以智能电网为纽带的多能融合体系,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能源体系,有效提升能源智能高效利用水平。
作者: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