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南谯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选址要尽量选择荒山、荒坡、空闲地、水库、水面建设,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既节约耕地,又提高效益;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选址原则上在贫困户屋顶或庭院建设。光伏项目的选址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光伏大棚建设应做到不影响农业生产条件、不压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荒草地、未利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为新增耕地后备资源,项目用地应到土地资源部门办理预审手续,
(五)强化管护责任和后续服务。区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能源部门要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中标光伏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供电部门和中标光伏企业要帮助有光伏电站的镇、村培训建立技术人员队伍,负责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进行指导。要印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光伏扶贫使用维护手册》,发放到有关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
(六)明确部门职责。区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区发改委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以及光伏扶贫招标标准合同;区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城郊供电公司要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
作者: 来源: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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