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降风电、光伏上网结算电价 15家国企反对

2016-07-29 09:40:22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的反馈》(以下简称反馈书)的文件在业内流传,多家企业对于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的政策征求意见表示坚决反对,称此举是变相降低风电、光伏上网电价。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多个文件明确,风电、光伏电价是由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两部分构成,云南物价局制定的政策中,将‘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更换为‘水电平均交易电价’,是对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定义的严重错误解读。”15家企业在反馈书中驳斥称。 多位风电、光伏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亦对反馈书中的上述表述表示了支持。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告诉记者,对于电网公司来说,新能源的购电价格是当地的脱硫燃煤上网电价,约为0.33元;而水电只需0.2元左右,两者价差明显。

  有研究人士指出,一般来说,(上网)价格每下调1毛,对该板块(新能源)营收收入的影响约为5%-10%。对云南这种光伏、风电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的地区来说,价格下调1毛对企业收入的影响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研究人士同时指出,由于前几年政策扶持,各类资本踊跃进入,光伏行业现在面临产能过剩局面。在业内,针对新能源电价调价的呼声在2012年左右就已经有了,云南省物价局要调价,肯定也是有相关的依据,不可能乱调。

  不过,反馈书指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只有对风电、光伏上网电价的监管权利,保障国家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不得对国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作出调整。

  电源利益之争日趋激烈

  公开资料显示,在云南省的电力结构中,水电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水电资源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四川省,而风电、光伏的装机占比仍不到10%。前述风电运维人士表示,云南的风电、光伏主要是与水电竞争,由于单体装机量远远小于水电,在税收以及拉动地方经济方面的作用远不及水电,故地方政府更偏向水电。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叫板地方政府,云南并非首例。早在今年3月,中国风能协会曾组织风电投资企业维权,并就“弃风限电”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认为2015年“弃风限电”严重,不少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干预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频频“叫板”地方政府背后,实际上也凸显了电力过剩矛盾问题的严峻性。根据云南电网公司统计,到2016年底,纳入云南省调统一平衡装机将达7042万千瓦,总发电能力超过3000亿千瓦时;但2016年(全省)总需求仅2100亿千瓦时,电量富余规模达850亿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馈书出现的企业名单多为央企、国企在云南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华能集团为例,华能集团在云南同时拥有风电、光伏、水电业务,但此次反馈企业名单中只出现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华能云南富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而华能集团旗下从事水电业务的华能澜沧江公司则未在反馈企业名单中。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电力过剩的大背景下,风电、水电、火电等之间的利益之争必然日益激烈。

  “我们新能源企业对云南省电力市场的供需矛盾表示充分理解,但我们认为解决矛盾应通过开拓市场提升消纳空间,而不能以损害新能源产业为代价。”15家企业在反馈书中共同表示,希望云南省物价局充分调研新能源企业经营现状,慎重决策,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能源结构调整政策,保障非水可再生能源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强调保留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诉的权利。


作者: 欧阳凯 陈耀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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