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城管部门表示,光伏发电项目由于要在民房顶部增设硅晶板框架,高度超过了规定的2.2米,属于违章搭建,责令限期拆除。
专家建议出台细则从根源上解决
据记者了解,不仅是新建区石埠镇,之前在南昌县阳澄湖东路澄湖春天小区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根据媒体报道,一户居民家中的光伏发电硅晶板设备被当地城管部门强行拆除。城管部门给出的理由同样是“光伏发电设备涉嫌违章搭建”。
在采访中,肖灿生还透露,之前新建区的一个住宅小区内的光伏发电设备,同样遭到当地物业的反对。“物业称是为了保证小区统一规划和美观,光伏发电设备破坏了小区楼房屋顶的统一性。”为此物业要求住户对光伏发电设备进行拆除。
同时,光伏发电设备也遭到部分百姓的质疑,多数人认为,城管部门应该起到协调作用,对用户进行指导。“在最大限度上,让设备既符合规定,又能有效发电。”
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中了解到,2015年,全省累计已经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一万余户,目前南昌市已完成近千户的安装。
面对如此庞大的安装量,到底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7月19日,王红平在新建区发改委咨询之后,又联系上程应洪。但程应洪表示,没有相关文件,他们就按照建筑物的标准来执行。
肖灿生也表示,他们无权干涉城管部门的执法。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尹小健表示:“发改委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的好项目,是一项利民的好事。而城管部门也严格按照管控路段的标准进行执法,也无可厚非。
尹小健认为,这个的问题应该从根源上解决。“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细则,详细规定光伏发电设备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到底安装的时候高度应该参照什么标准。”只有将光伏发电设备的标准和性质进行规定,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没有规定,这样的类似事件以后可能还会发生。”
作者:曾而礼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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