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州番禺区的刘先生,去年初在自家屋顶上安装了4.5千瓦的光伏发电站,目前,31.5平方米的屋顶光伏已给他带来了7000元的实际收益。
背景:光伏发电变成大众福利有难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居民光伏发电既有补贴、又可卖电的政策,实际上出台已有两年多时间。
2013年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其中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既然居民自己搞光伏发电不仅能解决自家用电问题,还能把用不完的电卖给供电局赚钱,为何参与的居民为数并不多?
“要在楼顶搞这个,必须征得大多数产权共有者和物业的同意,拿到他们的同意意见书,才能向供电局提交申请。这种麻烦事,谁会去办?”广州一位大学教师对记者表示。目前在屋顶光伏发电的居民,一般都是拥有独栋楼房的居民。
7月18日,上海第一座居民小区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其建设过程中也曾遭遇重重阻力。
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林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原因:“目前国家对分布式光伏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政策,自发自用部分收益率比较高,余电上网(卖给电网)部分收益率比较低。单个业主(屋顶所有者)无法满足投资者对项目25年稳定电费回收的要求,所以,投资者不愿意投,而业主自己对电力不是很熟悉,搞光伏发电一旦占用屋顶,就要25年这个物业不能拆除做他用,所以,业主自己一般也不愿投。”
林玉认为,用电量比较大的独栋房子,且电费比较贵的话,安装光伏发电比较合算。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居民家庭自用电少,发的电用不了,余电上网卖又很便宜,导致光伏发电投资回收期长。
林玉透露,中关村新华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和清华大学联合做了“绿色电力直接交易课题”,主要内容就是余电可以自由交易,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电网服务费执行,不必强制按照低价卖给电网,“下月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对这个课题进行评估。”林玉说。
作者:严丽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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