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座居民区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但推广复制有三大瓶颈

2016-07-19 09:51:47 太阳能发电网
2016年7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座居民区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宏第表示,这一项目从环保低碳的理念来看,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意义,但推广过程仍有三大瓶颈


  推广小区光伏发电系统有三大瓶颈
  从2015年底正式引进光伏发电系统算起,前后花费了3个多月,李础农遇到了不少未曾想到的阻力。
  “原先以为通过我们业主委员会也能自己来安装引进,但发觉这一想法不可能实现,最大的阻力来自主体资格认定。”李础农说,“由于现行制度的制约,对于光伏发电,电力部门只承认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项目主体,不承认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由此产生了施工合同的签约方不能是业主委员会,并网电表所有权不能归属业主委员,项目补贴资金不能由业主委员会自由掌控。”
  幸运的是,曹杨新村街道以及南梅园居民区党总支给予的支持和帮助促进了项目的推进工作。
  “业委会在南梅园居民区党总支的协助下,多次与施工方、市北供电公司、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以寻求瓶颈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开相关协调会二十余次;多次与小区业主通报工程进度和难度,以寻求理解和支持,召开业主大会、个别上门走访等不下百余次。”李础农说,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业委会通过委托物业公司作为主体完成一系列资格审定等,最终光伏发电系统得以顺利竣工。
  不过,李础农表示,由业委会委托物业来完成这一项目运作并非长久之计,“物业公司也会考虑自己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资金管理的风险,而今后如果物业与业委会解除合同关系后,这一项目管理需要过户到第三方,那其中是否会产生相应费用,过户到第三方又能不能获得物业公司的同意,都可能成为问题。”
  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宏第表示,这一项目从环保低碳的理念来看,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意义,但推广过程仍有三大瓶颈:一是主体瓶颈,业委会只是群众自治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能在工商登记,只能通过物业公司设立账户对运作资金进行管理;二是资产瓶颈,电表等这些安装设备原本都是业主所有,但如今移户到了物业,物业拥有了主动权,业主作为资产拥有方却没有了主动权;三是税收问题,目前国家和政府对这一项目补贴由街道发放至物业,这其中产生2次税收,都将影响今后项目资金运作。

  每月18日定为小区低碳日
  常高公寓的光伏发电系统能发多少电?
  李础农告诉记者,常高公寓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49千瓦,主要用于小区泵房、电梯用电,年发电量约50000度,基本与现用电量持平,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小区支出成本。

在25楼楼道间的墙面上还安装电子显示器,具体列示当天放电量、累计发电量、节约用电量等节能降耗数据,使低碳改造效果更加直观。

  他还算了一笔账,这一光伏发电系统每年可节约煤炭近2万千克,减少碳粉尘约1.3万千克,减少二氧化碳近5万千克。
  7月18日上午9时,记者在常高公寓2号楼25层楼顶看到,整个屋面都被一块块光伏发电板覆盖,总计共有86片。包括2号楼在内,该小区在两幢高楼楼顶、垃圾箱房及变电站上盖共安装了196片光伏发电板,屋顶上同时还安装了太阳能支架。在25楼楼道间的墙面上还安装电子显示器,具体列示当天放电量、累计发电量、节约用电量等节能降耗数据,使低碳改造效果更加直观。
  “在经济受益的同时,光伏发电系统还可以让小区环境更加整洁,如安装了光伏电板小区的垃圾箱房,较以前整洁了不少。”李础农说。
  后期常高公寓业委会将全权负责光伏电板的日常运营管理,同时将每月的18日定为小区低碳日,由业委会委员做义工,陪同业主进行参观学习,自发开展低碳宣传活动,自觉将低碳理念深入人心、融入业主们的日常生活。

作者:陈斯斯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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