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光伏扶贫工作1+X实施方案

2016-06-22 10:27:00 太阳能发电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光伏扶贫工作1+X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光伏扶贫工作“1+X”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 铜陵市光伏扶贫
附件1
光伏电站规划选址基本条件

  一、户用电站选址
  (一)朝向:斜面屋顶要求朝南(偏差角度不超过15度),要求斜坡面积不低于30平米、琉璃瓦、屋顶质量较好。平顶不受朝向限制,要求面积不低于30平米。老旧房施工建设难以实施。
  (二)规避遮挡(房屋遮挡、烟筒遮挡、树木、电线等)。
  (三)选户尽量选择在距离变压器500米范围内,越近越好(距离越远线损越大,上网电量越少即用户受益越小)。
  (四)选户要考虑台区变压器容量。
  (五)选户考虑线路问题,控制单相电并网接入用户数量,防止电压升高导致逆变器自我保护停止发电(逆变器发电电压峰值270V)。
  (六)建议贫困户也可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在变压器周边500米以内选址。
  (七)风景名胜区,国省干道沿线、湖泊周边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考虑建设户用电站。

  二、村集中电站选址
  (一)考虑变压器容量或扩容改造计划。
  (二)60KW、100KW村集体所需面积约600—900平米,朝向南(偏差控制在15度内)。
  (三)距离变压器周边500以内选址(尽量靠近变压器使得线损小,能控制在200以内选址效果会更好)。
  (四)规避存在遮挡、沉降、塌陷、山体滑坡等风险的场地。
  (五)集中光伏电站建设容量不能超出接入台区变压器容量的30%(25%以下最佳)。
  (六)风景名胜区,国省干道沿线、湖泊周边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考虑建设集中电站。


附件2

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贫困村建议名单

 


备注:根据枞阳县供电公司初步摸排,具体实施名单由枞阳县政府牵头最终确定。

序号

 

 

 

1

汤沟镇

跃进村

60KW

2

横埠镇

黄山村

100KW

3

官埠桥镇

岱冲村

100KW

4

陈瑶湖镇

花园村

60KW

5

钱铺乡

黄冲村

100KW

6

藕山镇

周山村

60KW

7

白梅乡

东山村

60KW

8

项铺镇

龙虎村

60KW

9

麒麟镇

阳和村

100KW

10

钱桥镇

宣庄村

60KW

11

义津镇

增丰村

60KW

12

会宫镇

毕山村

100KW

13

老洲镇

裕丰村

60KW

14

周潭镇

永兴村

100KW

15

雨坛乡

高甸村

60KW

16

长沙乡

长沙村

60KW

17

铁铜乡

江头村

60KW

18

白湖乡

桂元村

100KW

19

凤仪乡

凤仪村

60KW

20

浮山镇

太平村

60KW

21

枞阳镇

五一村

60KW

22

金社乡

龙口村

60KW



作者: 来源: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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