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机构已达10家 9家来自国网系统

2016-04-19 09:47:28 太阳能发电网
借着电改的春风,电力交易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涌现。4月18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作者:欧阳凯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电力交易机构已达10家 9家来自国网系统



  借着电改的春风,电力交易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涌现。4月18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实际上,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国内完成工商登记的电力交易机构已达10家,其中9家属于国网系统。尤其是4月以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便有宁夏、天津、蒙东、辽宁、吉林、江苏等6省、区域成立电力交易机构,且均为国家电网独资。
  “电力交易机构的成立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地方政府、当地的的经济发展状况、电网企业、当地的发电构成等等,最近一段时间成立相对比较密集,这说明无论是电网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都在推动电改进程往前深入。”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南网系统仅贵州一家
  实际上,电力交易机构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6年国家电网便主导建成了全国、区域和省级三级电力市场,30个电力交易中心先后成立并投入运营,但这些都属于国家电网的“内部部门”。
  此次新电改将电力交易机构定位为“相对独立,依规运行”,要求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对于交易机构的组建方式,此前发布的“电改六大配套文件”之《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已经完成工商登记的10家电力交易机构中,有9家属于国网系统,且均为国网下属各地电力公司独资;仅有贵州电力交易机构属于南网系统,贵州电网占股80%,贵州国资委旗下的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0%。
  对此,资深电改观察人士展曙光告诉记者,目前国网和南网均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电改方案在各自负责的区域成立电力交易机构。国网为独资原则,南网则一般是相对控股。但目前多数省份的电改试点方案尚未获批,未来这些电力交易机构要如何运作还有待观察。

作者:欧阳凯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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