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太阳能资源属于资源较贫乏地区,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4200-5400MJ/m2.a,太阳总辐射呈北丰南贫趋势。
(2)无锡市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新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锡新管发〔2013〕215号)
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对居民屋顶使用本地产品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可按照2元/瓦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在无锡新区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产品本地化率超过50%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贴政策以外,可按总装机容量享受区级补贴,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补贴比例按光伏产品本地化率计算。
鼓励光伏分布式电站建设、运营单位创新商业模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权租赁等商业模式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光伏电站的项目,择优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对注册在新区的企业,购买区内电站项目的,对转让过程涉及的税收,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可给予一定比例返还。
(3)镇江扬中市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扬中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7日)
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
(4)句容市
《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句容市政府针对分布式户用光伏投资进行了大力度的补贴,补贴额度为0.3元/度,期限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
作者:贾婧 来源:计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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