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产省专访(四):降低收购价格带动光伏产业改革

2016-02-26 10:37:07 太阳能发电网
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调整法案已经在内阁会议上通过,正在做法律修订准备。记者就调整的原委及其变更点,采访了日本经济产业省新能源对策课课长松山泰浩。
  
  ——德国的FIT的收购价格已经降到了13日元/kWh。而日本是27日元,是德国的2倍。
  松山:人们常把德国的收购价格拿来比较,其实,很多国家的价格比德国还低。
  比如说,中国的收购价格已经跌破了10日元。放眼全世界,行情普遍是7~9日元左右/kWh。
  为什么日本的收购价格高呢?这是因为电池板的价格,特别是建设费、服务费高。如何降低这些费用?德国在降低收购价格的过程中,在光伏产业掀起了改革。将工期缩短到4分之1,通过机械化减少人工,开始了降低成本的竞争。
  日本也要有同样的竞争,最后留下强大的企业、附加值高的运营商,产业会变得精炼。面向2030年,这样的竞争会愈发激烈。要想达到目标,像现在这样通过叠加实际成本计算收购价格的方式是有局限性的。我们需要设定目标价格,刺激竞争,让强大的运营商胜出并增加份额,在全国范围内提高效率。
  在下一轮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始前,我们需要培育出这样强大的产业,准备好投资的载体。因此这次调整了收购价格的定价方式。
  
  光伏发电可以采用3种方式
  ——FIT调整的报告主要提到了3种光伏发电的定价方式,分别是竞标方式、降价日程表、由领跑者方式计算收购价格。
  松山:我们会让光伏发电能够根据规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像百万光伏电站那样的大规模电站,每个项目的成本各有不同。基本上是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因为资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多,所以通过相互竞争,也比较容易有创新。因此,可以采用由竞争决定价格的“竞标方式”。适用的具体输出规模将在日后斟酌。假如定在“2MW以上”,为数众多的1.9MW等稍小于2MW的项目就会被排除在外,对于这条线怎么划,我们会慎重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但大规模项目不一定非要采用竞标方式,而是在设想采用可能会降低收购价格的情况下考虑采用。在某些区域,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新进企业不活跃,没有降低收购价格的希望,就不会采用。
  另一方面,住宅用实在不适合采用竞标方式。光伏发电要装在房子上的,而房子要由住宅公司来建设。太阳能电池板与照明、壁材等相同,是盖房子的一个组件,不能把光伏发电单独切割出来。也有观点表示,“收购价格可以降低,但最好能给出长期预期,这样比较容易开发商品”。这样的话,“调整范围”的方式应该有效,也就是放眼几年之后,设定降价日程表。

作者:金子宪治 来源:日经bp社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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