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2016-01-21 10:01:13 太阳能发电网
贵州省太阳能资源在全国属于低值区,全省年日照时数在988.9-1740.7h之间,年平均为1220h,年平均太阳总辐射在3149.16-4594.8MJ/m2之间
  1、光伏电站
  首先是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第二是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向省能源局进行备案,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光资源评估报告(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
  (4)电网公司出具电网接入方案;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前需请示省能源局,申请到指标后方可予以备案。项目备案工作应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向省能源局申请指标配额,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3、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县级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进行备案,指标配额、补贴等由县级供电部门统一申报。


作者:贾婧 来源:计鹏新能源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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