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9号文明确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在本轮改革中,亦是备受业界期待的一个焦点和热点。
售电侧改革成亮点
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9号文明确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在本轮改革中,亦是备受业界期待的一个焦点和热点。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售电侧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作了创新性安排,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实施意见》中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这亦被认为是本轮电改最大的商机所在。
关于电网能否参与竞争性售电的问题,曾是各方激烈争论的焦点。《实施意见》明确,电网企业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发电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这点确实一直争议较大。据我了解,当时在发改委和能源局的部级联席会议上,争论还是比较激烈。许多会议代表建议电网退出竞争性领域。但电网有自己的理由,国家对于安全用电方面也有一些考虑。”一位电力领域观察人士对记者表示,电网公司参与售电理由在于能够保障用电的稳定性。电网公司参与售电竞争的最大优势在于其丰富的配网管理经验以及技术和运维等人才。而其他售电主体在参与售电的初期,人力、技术都较缺乏。
该人士称,从9号文发布到6个配套文件出台,其中经历了8个月的“长跑”,这充分体现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和制度设计的复杂性。
陈宗法则指出,根本上还是应当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建立发电、电网、用户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电力市场秩序,实现电力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包容、协调发展。
专家:建立电力市场,没8到10年不行
王强在电力体制改革新闻通气会上介绍,配套文件发布将推动电改试点以三类形式推进,电改综合试点与售电侧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凡开展电改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试点,尽快覆盖到全国。
至于配套措施是否能具体落到实处,陈宗法表示,仍有诸多重大挑战需要克服。配套文件对许多关键问题仍未明确,如交易机构能否真正独立、电力市场规则应当如何制定,以及电力市场究竟如何监管、谁来监管等,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讨和进一步落实。
在他看来,本次电改具有完善的顶层设计,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电力改革政策框架。在改革动力方面,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工商用户都具有参与的积极性。但如何在改革中达到新的平衡,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在改革过程中让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参与主体进一步理解配套文件,真正按照有关部门顶层设计的本意来推进改革,这个过程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陈宗法表示,“真正要建立起一个规范、公平、发达的电力市场并不容易,没有个8到10年的时间是不行的。”
作者:谢玮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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