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湖北、重庆两个市场的开市以及国家碳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中国碳市场在2014年实现了快速发展,7个试点市场得以全部启动,而全国市场设计框架也已清晰。 在这一年里,各地区碳交易试点运行平稳,创新频出。年中,2013年开市的五个试点顺利完成履约,
首年履约达到高比率 今年6至7月,在2013年开市的五个碳交易试点迎来了市场运行的“期末考”——履约。
对于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这五个市场而言,履约标志着碳市场首年运行的结束,也是一次对市场设计的最终总结和考验,全面检验配额分配、MRV体系、市场运行、企业教育等各项设计工作。
应对履约挑战,五个试点全面投入,从制度保障、企业沟通、市场调控、执法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实践。
其中,深圳进行了广泛履约宣传,明确传达“执法必严”的信号,并在本地媒体上以“倒计时”方式提醒企业履约。同时,采用点对点沟通的方式辅导企业履约,并通过拍卖储备配额的方式降低企业履约成本,最终在控排企业数量最多的情况下实现了99.4%的履约率,按规定时间完成了履约。
而上海在对企业进行辅导宣传、定期公布履约进度之外,通过对履约情况与企业信用体系的挂钩实现了惩罚金额不高情况下的有效约束。上海通过在履约期最后一天设置高底价拍卖的方式,一方面给予企业直接从政府手中购买配额的履约补救机会,另一方面也给市场设置了一个明确的价格预期。最终,最后的两家企业通过拍卖购足了配额,上海实现了100%完成、100%按时履约。
广东和天津两个试点则推迟了原定履约时间,以给予企业更多反应时间。其中,广东基于本省有偿配额的特有政策,在履约期前再次进行了配额有偿发放帮助企业履约,最终履约率达到98.9%。而天津在经过延期之后,也实现了96.5%的履约率。
纳入众多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的北京则通过节能监察大队走访企业、公布未履约企业名单的方式来敦促企业履约,最终达到了97.1%的履约率。
本次履约后,大部分试点公布了未履约企业名单并采取了相应惩罚措施,维护了市场的严肃性。通过完整的经历碳市场运行周期,企业对于碳市场的了解程度加深,不少企业指派了专人负责碳市场工作,表现积极的企业还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和小组,通过碳市场机制获得了盈利。
各类创新层出不穷 在建设好机制,维护市场运行的同时,各试点也进行了不同的碳市场探索。
北京启动了国内首个跨区域碳市场。12月,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正式拉开帷幕。其中,河北承德市6家水泥企业成首批纳入的控排企业,按照北京试点的标准进行碳排放核算并在北京环交所进行交易,这6家河北企业将于2015年6月迎来首次履约。
针对抵消机制,北京也首发细则。9月,北京发布《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对碳市场抵消机制规则进行进一步细化,成为首个专门出台相关规则的试点。其中规定节能项目的碳减排量可成为碳抵消项目的一类,即抵消不仅限CCER;同时对CCER项目进行限制,排除工业气体和水电项目;优先津、冀等地项目,经备案但未签发的森林碳汇可以提前入市。
而深圳则成功发行首单碳债券,打响碳金融国内第一单。5月,国内首只碳债券——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成功发行,该碳债券发行金额总规模10亿,发行期限5年,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CCER收益正向关联,成为国内碳金融市场的突破性创新。
9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兴业银行和湖北宜化集团签订了“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协议”。这是我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项目,湖北宜化集团利用自有的碳排放配额获得了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
11月,湖北碳市发布国内首只经监管部门备案的“碳排放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基金规模为3000万。该基金由诺安基金子公司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该基金的投资顾问,基金主要用于投资湖北碳市场,主要通过交易配额获利。
12月,国内首单CCER质押贷款在上海签约,上海银行为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数十万吨CCER提供了500万元质押贷款。
同时,深圳、湖北前后推出了碳配额托管机制并附带相应管理细则,为企业管理碳资产提供了更多方式。
作者:张晴 李雪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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