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曙光初现

2014-08-25 09:29:27 太阳能发电网
图为中兴能源(光能)天津南玻12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厂区地面电站。 (资料图片)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此后,一系列支持光伏发展

  屋顶安装困难重重

  “企业的现有屋顶,绝大部分都没有考虑到光伏发电的要求,承重、防漏、安保都有不少问题。”浙江省能源局局长吴胜丰告诉记者,比如,拥有10万平方米屋顶的大型企业,通过出让屋顶获得的电价节省不超过70万元/年。如不考虑社会责任和政府推动,衡量得失,许多企业不愿意提供屋顶。吴胜丰表示,由于缺乏强制性,光伏发电项目落实屋顶困难重重。

  即使条件适应的屋顶找到了,建设方和业主在合作方上又经常发生分歧。由于信任度不够,屋顶业主担心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建设方则担心业主缴费困难、建筑物是否有持续性,加之项目收益分配众口难调,项目建设往往难以启动。

  除了屋顶安装难题,企业融资也遇到不小阻碍。2013年,辽宁省锦州市决定由沈阳西东控制集团承建20兆瓦城市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总投资需要1.8亿元,其中建设单位自筹2000万元,业主单位和合作企业筹集4000万元,还需贷款1.2亿元。而银行由于建设单位授信额度和对项目长期收益风险的问题拒绝贷款。

  此外,吴胜丰透露,目前个别市县电网接入周期仍偏长,并网手续繁琐。光伏发电投资方提出的光伏发电就近消纳要求很难执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进。

  纯依赖政策难以为继

  “在我国发展分布式太阳能还有难度,关键在政府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企业要主动发展,解决问题;金融机构、电网等关联企业也要密切配合。”吴新雄一句话为分布式光伏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分布式解决屋顶资源缺乏问题首当其冲。浙江省坚持限制性要求和激励推进相结合,明确用能大户和屋顶面积大的企业参与光伏发电的责任义务,并要求新建厂房需预留安装光伏发电空间。比如,浙江嘉兴市规定对新增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新建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屋顶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屋顶光伏电站。


作者:王轶辰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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