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关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

2014-01-16 10:53:30 太阳能发电网
2014年,被寄予厚望,亦被称为中国改革“第二季”元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的改革60条,使各领域的改革讨论升温,电力行业改革同样引起全社会关注。 “中国真正需要的是一场电力体制变革。政府应给企业松绑,给市场增添活力,让企业成为规划执行的主体、项目决策

 

  正确把握改革方向

  记者:您认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应该在哪些方面?

  周小谦:改革的路径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条件设计,不注意条件的差异性而采用别国的哪怕是成功的经验,改革也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一,建立电力市场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替代长期采用的行政审批、计划经济的配置模式,为此,要加快有关电力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建设,加强电力规划体系建设,确立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制度,建立规范的论证、听证、评审、公布、备案和后评估制度以及项目确定的招投标制度等。政府应成为规划组织实施者,同时又是服务者。

  第二,形成科学的电价机制。要使电价能及时反映市场信息,发出供需信号,成为市场调节的有力杠杆。要制定独立的输配电价,加强电价监管。大部分国家在放开售电侧市场之前,都制定了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同时赋予发电企业定价权,这样,上游的价格变化可以准确传导至下游客户,客户的市场需求也可以顺畅地反馈给发电企业。所以,独立输配电价和发电企业自主定价权是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

  第三,放开售电市场,实现竞价购电。一个独立的和非歧视性的开放电网是实现电力自由贸易的必要条件。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在保持输电、配电一体化的条件下,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试点,最终扩大到全部用户,让用户具有自主选择权,这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让全社会直观感受到电力改革益处的方式。这里的关键还是废除行政垄断的电价机制,先放开大用户选择权,继而逐步放开中小用户选择权,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第四,真正放开发电侧,实现竞价上网。这要授予发电企业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的项目建设自主决策权和自主定价权。众所周知,电力是一种最典型的同质性产品,高能耗电厂和低能耗电厂生产的电,对电网和用户来讲,几乎完全一样。在电价市场化的情况下,低能耗电厂成本低、电价低,市场就更认可;高耗能电厂成本高、电价高,市场就排斥,这样才能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

  第五,构建统一开放的全国电力市场。市场越大,其配置资源的能力就越大,市场经济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开放的经济,它追求的是广阔的交易资源,反对狭隘的区域壁垒,这是经济学界公认的道理。

  建立统一开放的全国电力市场,就可以让消费者在更广阔的范围内选择电力供应商,能够买到比周边更物美价廉的电力产品。如同网上购物,商家散布在全国各地,即使加上快递费用,也比去商场购买便宜。未来的全国电力市场也是一样,假如北京的用户购买来自西北某地的电力,可能比京郊热电厂的还要便宜,这才是市场化,是真正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市场化。



作者:范思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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