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服务,简化环评手续。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在交通信号灯方面的光伏应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应急光伏发电项目。
市人才办、市教育局负责光伏人才引进、应用培养等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金融机构为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
市供电公司负责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范》,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光伏屋顶、光伏发电、光伏下乡、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等应用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光伏推广应用宣传和科普活动,建立一批科普基地,树立一批光伏应用典型,推广一批光伏技术和产品,提高全民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识和应用的自觉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