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今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实施建议
3.1. 补贴政策的转型
2012年7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国能新能(2012)194号),提出优先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集中开发,分散开发和分布式利用共同发展;
2012年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298号),计划在今后几年在全国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15GW;
2013年2月27日,国家电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办(2012)1560号),解决了分布式光伏并网难的问题;
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提出了光伏发电按照资源分区的上网电价和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的初步意见;
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俗称“国八条”,特别提出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
2013年7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分布式发电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电网接入以及政策保障的相关原则;
2013年7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明确了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原则和补贴发放原则,免除了项目开发商担心补贴资金拖欠的后顾之忧。
这一系列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的出台,明确了光伏发电的战略地位、发展方向和应用规模,解决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电网接入和资金来源等关键问题,必将大大促进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市场推广。
发改委价格司“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方案要点如下:(1)4个分区标杆电价(统购统销模式):0.75、0.85、0.95、1.0 元/kWh;(2)对于分布式光伏自用电,自动抵消电网用电量,另外按照自用光伏电量的数额给予0.35元/kWh补贴;(3)分布式光伏的反送电量电网企业按照当地脱硫电价收购(大约0.3~0.4元/kWh),另外根据发送光伏电量的数额给予0.35元/kWh的补贴;(4)合同期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