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阳光今年在西部某省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地方政府已经核准了一份20兆瓦项目的路条,但当天华阳光与电网公司洽谈并网事宜时,对方告知只能并网10兆瓦,而政府方面坚持路条是20兆瓦,必须按照此规模建设电站。最后经过商讨,当地政府做了让步,该投资项目规模削减为10兆瓦。
光伏产业在中国是新兴产业,地方政府亦希望通过支持其发展而获益。因此除直接对光伏组件制造业进行投资扶助外,地方政府亦会使用多种方法直接参与光伏产业其他环节的竞争,这让投资者非常头疼。“在欧美市场,完全是商业对商业,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市场行为。”苏维利说。
天华阳光在另一个西部省份的遭遇则更加离奇。同样是20兆瓦的发电项目,在商讨并网事宜时,电网公司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承诺,如果电网公司对该项目实行50%以下的电量限发,业主不得投诉。
2009年,政府推出的“金太阳”工程,被认为是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重大财政政策。但该政策主要采取“事前补贴”方式,即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开建之前拿到补贴,这导致很多光伏电站建成后无人监管,实际利用率并不高。
而在欧洲,大量的补贴政策采取“度电补贴”的原则,即根据光伏电站建成后的发电量和实际利用率进行补贴,这样的补贴可能会延长投资者的投资回收期,但是保证了光伏电站的使用效率。
标杆电价出台后,“度电补贴”形式也在中国以法规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但从绝对量上来说,中国政府的补贴力度远不及欧美国家。
以德国为例,2011年德国新增装机750万千瓦,平均补贴价格约为每千瓦时0.2欧元,而中国2011年新增装机容量210万千瓦,平均补贴价格约为每千瓦时0.12欧元。
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补贴,是刺激该产业在近十年里快速增长的最重要因素。然而中外政府执行补贴的思路却不尽相同。
在欧洲,环保是各国政府的首要考虑,因此补贴主要作用于终端发电领域,对光伏电站投资者、运营商和光电用户进行补贴。这一政策直接带动了光伏发电项目的迅速发展,需求带动产业,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新能源经济之举。
在中国,各级政府出于税收和就业的考虑,对光伏组件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条件,光伏中游产业迅速膨胀,却并未带动下游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