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五周年——售电沉浮

李帅 来源:能源杂志 编辑:jianping 电改售电
电改五年间,售电从暴利走向微利,从混乱走向理性。而随着电改的不断推进,在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增量配网试点不断推进和电力现货不断提速的新契机下,售电又会迎来怎样的沉浮呢?  “我们真正做售电业务是从2019年开始,九成以上的代理电量都来自集团公司用户,如果没有集团公司的支持,根本活不下去。”

折戟增量配电网


  在2015年底下发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售电公司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则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但是,随着售电侧改革的不断推进,售电行业被“暴利”、“零价差”、“增值服务”等字眼所覆盖,触“网”的售电公司几乎销声匿迹。但是增量配电网似乎是个例外,自诞生以来频频被提起和议论。


  2016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5个(后续增加1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随后的三年时间,国家发改委以几乎每年一批的节奏陆续公布了三批试点。

  尽管试点项目越来越多,但是实际推进却不尽如人意。2018年,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14省(市、区)增量配电改革的督导调研中,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凸显出来。


  阻力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一些地方相关责任部门改革推进不力,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另一方面,一些电网企业或干预招标,或强制要求控股,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设置障碍,导致部分项目迟迟难以落地。


  据《能源》记者了解,王正参与的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在内蒙古包头,至今还没有拿到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卡在涉及电网的供电区域划分阶段。


  王正认为,增量配电网需要大量的投资,必须有大量的客户依托。目前来看,我们的增量配电网项目的客户还不是特别明确,尤其是包头市的招商引资,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招商引资清单,因此我们很难作出最终的投资决策。


  在吉林,张文(化名)所参与的增量配电网试点属于2016年的第一批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供电区域的划分,并于2019年获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但是基本电费、过网费都还没有确定下来。


  “目前增量配电网业务还无法开展,但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所以我们现在正在利用手中的配网资产开展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业务。”张文告诉《能源》记者。


  截至2019年初,根据政策要求,原则上应于2019年6月底建成投运的第一批106个申报试点项目中,北京、天津、浙江、四川、宁夏等地区仍有12个项目未确定业主,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区仍有23个项目未划定供电区域,其中涉及的11个项目已申请退出。对于第二批、第三批试点项目,半数试点完成规划编制、业主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但是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试点尚不足20%,建成投运的增量配电项目(不含存量转试点项目)仅有5个,其余大部分项目陷入半停滞状态。


  从盈利逻辑上来看,不管增量配电网能否成行,售电公司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寻求客户,在大用户直接入场参与游戏之后,售电公司的出路更多地指向了中小用户。

 


  2019年以来,随着电改的进一步深入,售电公司也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和挑战。一方面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逐渐放开,中小用户得以进入市场,对于售电公司而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另一方面,2019年以来电力现货试点建设节奏加快,对于技术型的售电公司需求逐渐增加。


  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方面。2019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提出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此外,文件还提出要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主要形式包括直接参与、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其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明确的市场化方式等。


  无独有偶,早在一月前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开所有经营性行业发用电计划,鼓励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清洁能源参与交易。


  北京融和晟源售电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赵晓东认为,对于中小型电力用户而言,特别是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参与市场获得的收益并不多,并且因为需要履行相关的准入手续而没有什么动力。但是随着市场化比重的逐渐加大,经营性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用电价格将是一个显著的趋势,而售电公司一个重要作用便是整合这些中小型用户,将零售侧市场和批发侧市场连接起来。


  2020年1月,山东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文件内容与国家发改委所发文件基本一致。此外,山东省还计划在三年内放开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2020年底前优先放开年电量400万千瓦时以上(单个用电地址)电力用户,2021年底前放开全部符合条件的高压经营性电力用户,2022年底前放开全部符合条件的低压经营性电力用户。


  事实上,在山东省之前,包括河北南网、陕西、新疆、辽宁、吉林等省份均已下发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相关文件。


  “目前,陕西电力市场的用户有几千户,但随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全部放开,用户数量将可增加至20万户以上。”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旭曾表示。


  电力现货市场方面。2017年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共确定了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


  2019年以来,电力现货试点建设不断提速,八大试点均完成了结算试运行。进入2020年,作为电力现货排头兵的南方(以广东起步)试点,已经开展了三轮全月结算试运行的公开测试。与此同时,甘肃电力调度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开展甘肃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定于4月1日起开始现货市场完整月结算试运行。


  在现有的电力市场中,电力交易品种主要以中长期为主,交易标的相对单一,且对偏差考核的要求相对较低,对于售电公司的技术要求较低。而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临近,对售电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售电公司需要具备在负荷预测、网架结构、报价策略等方面更为专业的能力。

 

原标题:电改五周年:售电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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