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编辑:admin 天津
招标编号:121203120110228 保税通告:259号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三、
招标编号:121203120110228 保税通告:259号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投资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天保商务园
五、工程概况:拟建设光伏电站三座,共计容量约为1.19兆瓦。本工程占地面积约2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7533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设备(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量1.19兆瓦、安装支架、逆变器、智能型接线箱、交直流配电箱、系统连接电缆、接地系统、并网接入一次、二次及通讯系统组成等设备,并入电网电压等级400V)的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协议办理;同时工程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七、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在国内具有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集成应用案例3个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容量不小于500千瓦的应用案例;
6、在光伏领域设计、安装、工程服务经验方面不少于2年。 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7、电池组件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圆等),产品须通过金太阳认证。若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中心;
8、逆变器制造商要满足国家住建部与财政部光电建筑示范项目的认证和列入国家统一招标中标设备名录的企业。若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中心;
9、单独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10、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
1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以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通知书。
1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需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办理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办理电话84906622,张工),并通过2010年年检。
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15、200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6、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诉讼情况,2008年至今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不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1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均为投标申请人在职在册人员。
十、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工期为65天(日历日)。
十一、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日期: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A202室)
十四、报名须知:
施工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设备制造商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设备代理商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和并网逆变器制造商授权书,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注明牵头单位。
十五、联系电话: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 022-84906266 翟华民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七、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建设办A区3层(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九、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十、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一、发布日期:2011年9月9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项目建设单位: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房大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号增1号丽晶大厦31层
  邮政编码:300461
联系人:李楠
电话:022-28270880
  传 真:022-2827607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柳泽伟(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翟华民
电话:13501008687
传真:010-88356019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
  负责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 022-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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