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濒危的碳市场

两大碳市场表现欠佳   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EU ETS)和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及联合履行(JI)是全球两个最大的碳市场,分别占全球碳市场交易量的72%和24%。当前这两大市场的共同特点都是供过于求、价格崩溃。据估计,EU ETS在第二履约期(2008~2012)

 

  两大碳市场表现欠佳
  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EU ETS)和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及联合履行(JI)是全球两个最大的碳市场,分别占全球碳市场交易量的72%和24%。当前这两大市场的共同特点都是供过于求、价格崩溃。据估计,EU ETS在第二履约期(2008~2012)和第三履约期(2013~2020)的“欧盟排放配额(EUA)”过剩达1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CDM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和JI产生的“减排单位(ERU)”累积过剩将达14.25亿吨。
  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两个市场交易量上升但价格下降。截至2012年9月,EUA和CER的交易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3%和29%,但EUA的价格已经跌至每吨8欧元左右,比2011年上半年每吨约17欧元下跌了50%以上,甚至在今年四月曾创下每吨5.99欧元的历史最低价;CER价格下跌幅度更大,从2011年上半年约12欧元跌至目前1欧元左右水平,最低至0.83欧元,跌幅超过91%。
  EUA价格的低位徘徊和CER价格的崩溃给低碳技术研发和投资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今年年初“点碳(Point Carbon)”对EU ETS管制的企业所做的调查表明,过低的碳减排价格难以鼓励企业在低碳领域的研发和投资;碳减排成本将不再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据欧盟测算,能有效刺激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理想碳减排价格应为24至30欧元/吨,显然,目前EUA7~8欧元/吨的价格远远无法吸引投资者对低碳技术和低碳能源的投资,因为这样的价格无法使投资者从碳减排激励中得到足够的补偿。
  面对当前CDM市场CER如此低的价格,很多中介和买家要求和业主重谈合同、改价格,或推迟签发甚至违约;或用浮动价格机制代替原来的固定价格机制。
  EU ETS和CDM及JI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全球的政治、经济、能源等密切相关。
  首先,经济危机造成对EUA/CER/ERU的需求大幅度下降。经济危机发生后,欧洲许多企业被迫缩减生产,能源消费也大幅度下降,二氧化碳排放量远低于预期水平。日本与欧洲情形相仿。据估算,到2020年CDM和JI累积过剩的CER/ERU将达到14.25亿吨。
  其次,欧盟救市措施乏力。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欧盟就解决EU ETS价格低迷提出过不少救市措施,如取消过剩的EUA、推迟第三期EUA分配、提高欧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但因内部成员国意见不一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2012年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又提出了减少供给和增加需求的长期救市措施供成员国领导人在11月进行讨论,并计划在明年开始实施。但在2016年之前难以实施和发挥效用,对扭转当前碳市场局面作用有限。
  另外,欧盟计划执行的国际航空减排法律未能够产生预期作用。欧盟制定的国际航空减排温室气体法案,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都必须从EU ETS购买一定数量的EUA/CER/ERU,用于抵消自己的国际航空排放。但这一法案引起了中国、印度、美国、俄罗斯、日本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坚决抵制。据初步分析,如果所有欧盟以外的航空公司都不执行欧盟的规定,航空业到2020年对EUA/CER/ERU的需求将减少1.35亿吨。
  最后,欧盟第三履约期政策对部分CER/ERU合规性的影响导致市场抛售CER/ERU。
  2011年,欧盟决定从2013年5月1日起禁止欧盟企业使用源自HFC-23和己二酸项目N2O排放产生的CER/ERU,使得所有该类项目的开发商在此期限之前都尽可能签发完所有这类项目的CER/ERU投放市场,给碳市场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欧盟将在2012年11月投票表决禁止欧盟企业在2013年4月后使用ERU。虽然还没有做出正式决定,但已经引起了市场恐慌,导致大量ERU签发涌入市场。
  新兴市场作用有待观察
  虽然EU ETS、CDM和JI市场低迷,但碳交易作为以低成本促进减排温室气体的市场工具,却得到了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支持和鼓励采用这一机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了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大有逆势而上之势。
  在主要发达国家的支持下,由世界银行牵头负责,亚洲开发银行参与,碳市场伙伴计划(Partnership for Market Readiness, PMR)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目前,已有中国、印度、泰国、印尼、越南、巴西、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智利、秘鲁、土耳其、乌克兰、南非、约旦和摩洛哥共16个国家被批准加入这一计划。该计划将帮助这些国家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作为这些国家执行其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不过,根据这些国家目前的计划,这些碳交易市场大部分要到2015年以后、甚至2018乃至2020年后才能够建成付诸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不但参加了世界银行的碳市场伙伴计划,而且在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了五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深圳)两省(广东和湖北)的碳交易试点。将在2013年开始试点省市的碳交易营运,并在此基础上开始建立国家的碳交易体系,争取在2015年启动营运。目前,各试点省市正在快马加鞭地推进建立碳交易所需的政策、法规、机构、技术、标准和方法等基础工作。
  另外,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动作也值得关注。韩国立法机构于2012年5月批准了韩国的碳排放配额分配与交易法案,确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碳交易。澳大利亚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碳市场计划,第一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执行固定碳价机制(实际上等同于碳税),第二阶段执行自由的碳交易机制。2012年8月,澳大利亚与欧盟签署协议,决定从2015年开始连接欧盟和澳大利亚的两个碳交易体系。
  这些进展的确给碳市场带来了利好消息,显示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后劲,但“远水难解近渴”,由于见效尚需时日,尚无法解决当前的碳市场低迷问题。
  或只能寄望将来
  目前各方都在探讨采取行动解决碳市场低迷问题。例如,欧盟提出了六条救市措施:将欧盟2020年减排目标从现有的20%提高到30%(相比1990年水平);取消欧盟ETS第三期一定数量的EUA;年削减率超过1.74%;到2021年,将ETS扩大到其他行业如运输用燃料;限制或禁止在ETS中使用联合国[微博]碳减排信用;实施价格管理机制来控制排放权的供给和价格等。
  另外,联合国组建的CDM高级政策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如发达国家加强承诺,提高减排目标;允许非“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购买CER;探讨各国政府联合出资建立一个新的基金用于购买和取消目前一部分过剩的CER;授权CDM执行理事会使用部分清洁发展机制储备资金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建立一个新的CER储备银行,用于控制和稳定市场等等。
  如果这些救市措施能够得到尽快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的碳市场低迷问题。但根据过去的实践和经验,这些建议很难很快就得到各方的接受和实施。
  但是,长期看,气候变化是对可持续发展的严峻挑战,低碳发展道路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必然选择,很多国家已经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碳减排交易市场作为一种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帮助企业以更低成本实现低碳排放发展的工具,自然成为政府部门考虑选用的重要政策工具。所以,可以预计,碳市场将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旨在为2020年建立全球统一的碳市场确立一个全球法律框架的“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正在致力于2015完成制定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协议。这个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合作文件正在谈判中,计划在2020年开始生效实施,或将开启全球未来长期的不可逆的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时代,并进而促进碳减排市场的蓬勃发展。2020年前后,碳市场可能会与现在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比肩发展。
  当然,就当下碳市场交易的产品AAU、CER及ERU属性来看,其使用价值存续期限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合规性和流通性也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如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能够做出决定,确保联合国确认的交易产品(AAU、CER及ERU等)具有长期价值,则应能够给碳市场一个非常强烈的利好信号,有助于迅速提振碳市场。
  (作者分别系亚洲开发银行碳市场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部专家,亚洲开发银行气候变化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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