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专利侵权诉讼背后:337调查或深度影响中国光伏头部企业

于 南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jianping 韩华光伏企业
继3月5日,韩国光伏组件制造商HanwhaQ-Cells(下称“韩华新能源”)宣称,其已先后在美国、德国,针对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发起有关“嫌侵犯专利权”的诉讼后,3月13日,韩华新能源又如法炮制,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向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两家竞争对手使用其专利太阳能电池钝化
韩华新能源面临空前竞争压力

  两大中国企业是重要对手?


  2007年-2010年,Q-Cells一度是全球第一第二的光伏电池生产商,自2012年破产后部分资产被韩华solar收购,2015年与韩华之前收购的Solar one合并,正式成立韩华Q-Cells(韩华新能源) 。


  根据公开信息,2013年之后,韩华一直稳定处于全球光伏组件企业第4或第5位,到2018年略有下滑,位列第6。


  事实上,韩华正在面临竞争压力的上升,尤其是来自于中国光伏的压力。


  2018年,中国光伏遭遇“531”新政后,以晶科、隆基为代表的中国光伏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海外市场,进一步加大了海外市场扩张力度。而几乎与此同步,韩华新能源在美国佐治亚州道尔顿的1.7GW组件制造厂于近期投入运营。


  具体到美国市场,尽管韩华方面曾公开表示,美国是其一个极其重要的市场,公司正在美国进行重大投资。从2018年美国装机与产品供应情况看来,美国公司FirstSolar为美国市场最大的供应商,韩华位列第二。排在第三位的便是此次专利涉案的晶科,美国是晶科海外重要的市场之一,这与韩华是极度相似的。


  而从数据显示来看,另一家隆基是2018年美国市场增长最快的企业,按照2019年海外市场60%的目标,隆基在美国还将会有巨大突破。而这一切无疑都令韩华新能源面临着非常巨大的竞争压力,尤其是针对其在美国投建的1.7GW组件产能而言。


  若调查最终采用普遍排除令

  将殃及整个产业


  韩华新能源首席执行官HeeCheulKim此前曾经表示:“我们将积极捍卫我们的技术免受侵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区别于在德国、澳大利亚发起的诉讼,韩华新能源在美国申请的是“337调查”,如今,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此番,如果美国ITC通过开展337调查,认定晶科和隆基侵权成立,将采取制裁措施,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


  2018年,中美关系巨变,贸易摩擦频频,知识产权成为两国争议的焦点。


  在2001年-2018年的过去十八年中,中国企业涉诉美国337调查产品多种多样,华为、想等中国知名企业都曾被卷入了337调查。而在这些涉案调查中,中国企业涉案绝大多数的案由是专利侵权,特别是2018年,专利侵权成为中国企业涉案的唯一案由。


  在业界看来,从2010年的“双反”开始,到近期的201调查到301调查,太阳能光伏一直就是中美贸易战的主要战场之一。在这种政治形势下,韩国企业韩华借助政治局势的变动,除了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制约,最重要的是达到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


  不过,对此,隆基股份曾经在其就此事的官方回应中表示,根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显示,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同时,该专利族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实际上,受201调查影响,2018年,我国对美国的光伏组件直接出口仅3141万美元,同比下降了90%以上。但令人担忧的是,如果337调查最终采用了普遍排除令,将会不区分来源地,禁止这一类产品进入美国;同时不仅针对申请书所列产品,而是所有符合产品描述的产品,波及整类PERC产品。综合看来,韩华针对晶科和隆基的控诉可能不仅仅只是针对这两家企业。如果按照其逻辑达到禁止目的,纷纷上马PERC产能的中国光伏企业如天合、晶澳、阿特斯、东方日升等均不能幸免,最严重将会波及到整个中国光伏产业。


  业界人士甚至认为,韩华此举是与中国光伏产业为敌。不过,与此同时,韩华恐怕很难放弃中国市场。


  据了解,截止2018年底,韩华在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产能各2.5GW,占其整体产能的20%-30%。其目前在华的员工也在其总员工数量里占比相当大。而从市场出货情况来看,2018年韩华中国工厂的平均开工率达90%左右,全年产量约为2.25GW。同时,根据相关机构测算,韩华在2018年给中国光伏市场供应了超过800MW光伏组件。


  此外,韩华集团在中国的业务范围也并不仅限于光伏产品,还包括材料、化工等,公司旗下三大板块包括研发、制造、市场等在中国都有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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