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国居民用电量高增长之谜

李迅雷 杨畅 来源:中泰证券 编辑:jianping 用电量电力市场
今年1-8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12.3%,与GDP增速下行背离。但无论是北方“煤改气”、夏天高温、新能源汽车、甚至比特币挖矿和智能电表改装,都不是经得起数据检验的用电量回升原因。

解释之一: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活动比重上升致居民用电量增加


由于经济结构的转型,第一、二产业比重下降,服务经济的比重上升。从事服务经济的部分群体或使用居民用电而非生产用电。首先,“新经济”的参与者中的相当一部分,或许来自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发的就业结构转换。


2015-2017三年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合计减员3121万,如果考虑到因为年龄原因自然退休的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底15-59岁人口是9.2982亿,2017年底是9.157亿,三年减少了约1412万。2017年全国就业人口为7.76亿,跟全国15-59岁年龄段人口的口径存在明显差异。


因此,三年减少的1412万人中,只有一部分能算作退出就业人员,因为第一产业的就业统计中并没有明确退出就业的年龄界限。即便把这1412万人全算作退出就业的人员,根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一产、二产就业人员合计占比约55%,那么一产、二产中由于年龄自然因素减少的人员约776万。


剔除这776万,一产、二产因为非年龄原因减员2345万左右。如果再加上这三年间从中等教育学校或高校毕业的学生约4500万(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在2016年说,我国“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需要在城镇新就业的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人大约为1500万人),则合计约6845万,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三年共增员3508万,也就是说,也就是说,还有约3337万人并没有实现在第三产业内就业。


退出工业岗位后在家里通过开淘宝店、参与网络有偿传播活动等方式,这算不算“新经济”?从微观看,在家开淘宝店、参与各位网络传播等活动,可以算自由职业,但这种行为需要传播途径,需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或传播,这也是网络经济的典型案例。哪怕只是在家上网,那也带动了上游的各种产业形态,构成了“新经济”中不被纳入统计的隐性部分。

其次,居民生活用电尽管经过“阶梯电价”改革后逐步提价,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也有下调的动作,但生活用电电价仍较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要明显便宜。根据国务院网站2018年公布的资料,居民用电平均销售电价水平为0.55元/千瓦时,仅约为大工业电价的86%,为一般工商业电价的68%。


再次,统计体系难以完全覆盖“隐性”部分。这些经济活动并未被纳入官方统计的范畴。尽管经营成果不能反映,但用电量数据能够反映其规模大小。


同时,我国对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会受“新经济”的影响,对从事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劳动报酬存在数据低估的可能。因此,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总量同样也存在低估可能。


因此,如果考虑到超过3千万人并没有纳入官方的第三产业就业统计中,但这些员工中有一部分通过家庭作坊形式参与劳动,使用家庭生活用电来经营,同时这些工作也会带动下游家庭生活用电的需求,进而推动了生活用电高增长。


典型代表是最近几年火爆的直播、家政共享、出租共享。以直播行业为例,2016 年初,随着智能手机以及通讯网络等介质工具的成熟,直播行业进入元年和产业和资本疯狂阶段。


2016 年短短三个月时间里,包括映客、花椒、一直播等超过100 家直播平台拿到融资,其中至少有15 起亿元级以上的投资额。


2017 年直播虽然进入整合调整期,但需求端仍呈现成长势头,行业整体营收达304.5亿元,同比增长了39%,需求端直播APP渗透率已经达到21%左右。某统计平台数据显示,仅9月22日单个平台单个项目的活跃主播数已经超过了1.6万名,最高总观看人气已经超过了2.38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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