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改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要求,经各市发改委申报、企业竞价承诺、电网公司确认,现将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有关要求
   
  一是按照“一站一价”的原则,每个项目具体降价标准,按企业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二是为确保并网计划如期完成,列入本批计划项目应于2017年5月30日前并网发电,且并网规模不得低于下达计划规模(以电网企业并网验收为准)。对未按上述要求并网项目将调出并网计划,并且今后2年内取消该项目企业在我省申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资格。
   
  三是请电网公司及时办理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附件:1.2016年第三批已安排并网计划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计划安排表
     2. 2016年第三批已备案在建项目计划安排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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