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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指引》提出,到2030年,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及其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海上风电装机超1000万千瓦,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风电母港等标志性工程投产,潮流能实现百兆瓦级商业化应用,海上光伏实现“风光同场”连片开发,绿色氢氨醇产业初具规模,培育海洋清洁能源领域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基本建成全国海洋清洁能源创新高地、产业培育集聚地、融合发展先行地。 《指引》聚焦海上光伏,明确上中游重点做优海上光伏全产业链,上游巩固光伏制造与电气设备基础。做强光伏玻璃、EVA和POE胶膜、背板、高效电池组件、逆变器、箱变和开关配电成套等环节,发展海上耐候组件和海洋专用电气设备。 中游提升海上系统与工程建设能力。重点发展固定及跟踪支架、漂浮式平台、浮体结构和系泊锚固等海上专用装备,提升海域勘测、系统设计、工程总承包、海上施工和电气安装能力,推动组件、支撑系统、电气和储能系统协同集成。下游完善电站开发与运营服务。发展海上光伏项目开发、投资运营、并网接入和电力交易服务,完善运行监测、智能巡检、故障诊断和安全维护体系,提升海上光伏长期运行保障能力。
《指引》提出,重点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和电气设备在高盐雾、高湿、强风浪等海洋环境下的长期服役性能;加强漂浮式光伏抗风浪、抗台风、抗倾覆和长效锚固技术研发,提高漂浮系统稳定性和耐久性;加强风光联合调度和并网控制技术,提升风光协同运行能力;开展不同海况下长期实海测试,验证海上光伏装备耐久性和运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