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大而美”税收和支出法案,使其生效。美国国会众议院3日下午以218票赞成、214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总统特朗普推动的“大而美”法案。该法案已于本月1日获参议院通过。美国国内担忧该法案将进一步加剧美国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 这份长达940页的法案,通过调整税收抵免、补贴政策等方式,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产业采取差异化对待,其中太阳能和电动汽车产业首当其冲。有专家认为,“大而美”法案将使得美国失去在该领域的全球竞争优势。
“大而美”法案废除《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中美国能源部(DOE)用于清洁能源商业化示范项目部署的拨款,撤销了储能制造设施低息贷款等未兑现资金。同时新增10亿美元拨款,明确允许用于电网可靠性建设、发电设施配套储能、输电基础设施升级,重点支持长时储能技术示范项目、极端气候应对能力建设、偏远地区微电网储能系统。 储能税收抵免延长至2036年 “大而美”法案曾于2025年5月22日在众议院以微弱优势通过。 当时的众议院版本要求储能项目必须在60天内“开始建设”或者必须在2028年底前投入使用,否则失去投资税收抵免ITC和生产税收抵免PTC资格。众议院版本将“投入使用”作为税收抵免的硬性截止日期,相较于《通胀削减法案》IRA原定的2032年或更晚的逐步淘汰大大提前。 此次特朗普签署的是7月1日通过的参议院版本,与众议院版本相比,在储能相关条款上整体方向一致,但在时间节点与配套监管方面有细节优化和限制调整。 时间节点上,参议院版本为储能设置了分阶段退坡的政策保障,储能项目若在2033年底前开始建设,抵免为100%,2034年75%、2035年50%,2036年以后抵免停止 。此次调整将储能ITC补贴时间从2032年延至2036年,为储能行业提供了更长的政策支持窗口;减缓了退坡幅度,相比原计划的逐年大幅削减(20%/40%/60%),新方案退坡节奏更平缓(25%/50%),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中资企业受限但放宽对外国敏感实体限制 在储能领域,“大而美”法案禁止受关注外国实体(Foreign Entities of Concern, FEOC)参与储能项目建设的限制生效。法案规定,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建设的储能项目若涉及受关注外国实体和指定外国实体,则无法享受ITC和PTC。FEOC包括中国军事公司、特定电池生产实体等。若储能项目股权、债务或技术协议触及法案设定的阈值(如单一指定外国实体持股≥25%),将无法获得IRA税收抵免;供应链审查升级,电池厂商需证明锂、钴等关键矿物加工环节未被"受控外国实体"支配,否则可能丧失30% ITC资格;此外还面临着合同条款风险,与美国企业合作的技术许可协议若包含产量/数据控制等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有效控制"。 不过此次特朗普签署的版本相较于此前众议院版本,对外国敏感实体的限制有所宽松。 众议院版本法案下,法案颁布后一年的电站,若任何组件、关键矿物来自禁止外国敏感实体,则无法获得补贴;本次新版法案下,其从外国敏感实体获取的材料成本占总材料成本占比在26-29年低于60%/55%/50%/45%,30年及以后低于40%,则仍可获得补贴。 此外,此前版本法案下,法案颁布后两年,若向外国敏感实体支付的金额超过补贴相关总支出的5%/15%,则不可获得补贴,最新版本法案下该条款直接删除。 危及全美多达4500个清洁能源项目 法案同时终止了新建节能住宅、节能家居改造、家用可再生能源设备(如太阳能板)等多项清洁能源税收抵免,清洁氢气生产抵免也被取消。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法案规定风能和太阳能项目需缴纳年度租金,虽未纳入对特定进口组件的征税条款,但额外的费用成本仍将加重企业负担。 总部位于加州的非政府组织能源创新与韦尔斯利学院一份最新分析报告预测:这项法案或危及全美多达4500个清洁能源项目,威胁数十万个就业岗位,并迫使美国家庭在未来5年内,每年额外承担数十亿美元的能源开支。 电动汽车产业或遭遇重创 “大而美”法案对美国电动汽车行业的打击尤为精准且猛烈。法案的核心举措包括:自今年9月30日起,全面取消消费者购买或租赁新电动汽车可享受的7500美元联邦税收抵免,以及购买二手电动汽车的4000美元补贴。福布斯网站还披露称,对累计销售超过20万辆符合条件电动汽车的车企(涵盖特斯拉、通用、福特等几乎所有主流厂商),补贴将在2025年底提前终止。法案还增设一项争议性条款——要求电动汽车车主每年额外缴纳250美元高速公路使用费。据估算,这笔费用达到普通燃油车车主油税负担的3倍以上。 储能出海挑战加剧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储能电池出货量占全球总量的90%以上,美国至少有50%的储能电芯需要依赖从中国进口。 除美国市场外,中国储能企业正在加速全球化布局,但美国《大而美法案》中的"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条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预示着未来出海之路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 美国项目开发商为获取储能税收抵免(ITC/PTC),将被迫剔除中国供应链,对于已经在当地有产能布局的企业,或迫使其出让控股权。其次有可能引发全球市场的连锁反应。比如欧盟正在制定类似《净零工业法案》,可能效仿FEOC条款。这场博弈的本质,是全球新能源产业主导权的争夺。 未来2-3年将是全球储能产业链重构的关键窗口期。中国企业的应对不仅关乎个体生存,更将影响全球能源转型的进程和格局。如何才能在变局中赢得新发展空间,值得每一个企业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