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1条聚焦“三个不变、两个保障”目标,2025新能源装机50GW

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编辑:jianping 新能源
近日,新疆发改委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产业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提出6方面21条具体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2025新能源装机50GW聚焦“三个不变、两个保障”目标,即保持大力开发新能源战略不变,保持新增新能源装机任务目标不变,保持电价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保障新能源企业收益,保障新能源优质营商环境。力争2025年新增并网新能源装机50GW,“十五五”期间每年新增装机保持合理规模。

《通知》)提出,优化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 在调峰辅助服务补偿上限由 0.7 元/千瓦时下调至 0.262元/千瓦时的基础上,新疆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电力调峰市场暂不运行。加快推动新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试运行,有效促进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融合,为新能源发展进一步释放潜能。

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新型储能统筹电力系统现状,开展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在新能源集中送出、电网薄弱环节等关键节点优化布局网侧新型储能。对“沙戈荒”等新能源富集且本地消纳能力较低的区域,鼓励开展源侧新型储能建设,支撑新能源大规模消纳。支持用户按照自主自愿原则配置新型储能。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新疆新能源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4亿千瓦,成为全国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过亿省区,取得历史性突破,位居全国第三;2024年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4211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2025年1—5月,全区新增新能源装机2688万千瓦,同比增长126.6%,新能源总装机突破1.3亿千瓦,占全区电源总装机比重达60%。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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