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调
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修改意见的公告。 根据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实际情况,结合市
场运营机构和相关市场成员意见建议,拟对《安徽电力调峰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深
度调峰分摊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 j 深度调
峰分摊费用; 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 j 上网电
量,其中:市场主体实时发电信息采集不全的,按照月度上
网电量比例折算;因防汛、灌溉等要求无法参与深度调峰的
全网,深度调峰补偿
上网
上网
,深度调峰分摊 F
W
W
R n
j
j
j
j
1 ,
,
水电机组,不参与深度调峰费用的分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
中心应将原因详细记录;因电网原因需机组以 50%及以上出力
运行的,该机组对应时段上网电量不参与深度调峰费用的分
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将原因记录;…… 2.第三十七条修改为:……深度调峰调用时,电储能与
燃煤火电机组同台竞争,相同报价时优先调用电储能。电储
能调峰交易费用计算参照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储能充电时
段暂不参与市场分摊。…… 3.四十九条(四)修改为:对于某些时间因特殊原因不
能参与市场的机组,以该机组不参与对应时段调峰市场费用
分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要向该发电企业说明原因。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 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形式反馈。
邮箱:qianzi-30@163.com
传真:021-6337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