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修改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编辑:jianping 电力调峰
日前,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电力调 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修改意见的公告。 

根据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实际情况,结合市 场运营机构和相关市场成员意见建议,拟对《安徽电力调峰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深 度调峰分摊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 j 深度调 峰分摊费用; 为单位统计周期内,市场主体 j 上网电 量,其中:市场主体实时发电信息采集不全的,按照月度上 网电量比例折算;因防汛、灌溉等要求无法参与深度调峰的 全网,深度调峰补偿 上网 上网 ,深度调峰分摊 F W W R n j j j j    1 , , 水电机组,不参与深度调峰费用的分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 中心应将原因详细记录;因电网原因需机组以 50%及以上出力 运行的,该机组对应时段上网电量不参与深度调峰费用的分 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将原因记录;…… 

2.第三十七条修改为:……深度调峰调用时,电储能与 燃煤火电机组同台竞争,相同报价时优先调用电储能。电储 能调峰交易费用计算参照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储能充电时 段暂不参与市场分摊。…… 

3.四十九条(四)修改为:对于某些时间因特殊原因不 能参与市场的机组,以该机组不参与对应时段调峰市场费用 分摊,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要向该发电企业说明原因。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

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形式反馈。 邮箱:qianzi-30@163.com 传真:021-633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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