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调整光伏整县推进试点方案

姚金楠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jianping 光伏整县推进
8月14日,中国能源报刊发了《光伏“整县推进”遭遇地方“私设门槛”》一稿,对浙江省浦江县违反国家能源局规定,提出“制造业项目投资换光伏开发资源”等行为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浦江县发布了新版《浦江县整县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争取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该版征求意见稿中,“制造业项目投资换光伏
8月14日,中国能源报刊发了《光伏“整县推进”遭遇地方“私设门槛”》一稿,对浙江省浦江县违反国家能源局规定,提出“制造业项目投资换光伏开发资源”等行为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浦江县发布了新版《浦江县整县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争取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该版征求意见稿中,“制造业项目投资换光伏开发资源”等内容已被删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与首轮征求意见稿相比,针对政策属性、公共属性强的林光、农光、渔光、菜地互补光伏复合电站,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车站、污水厂、停车场及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等公共机构建筑可开发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等资源,新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每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换取10万KW(左右)的光伏开发资源”的要求。新版征求意见稿强调,上述资源将向所有潜在的投资运营商公开,投资商遴选办法另行制订实施细则。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参股支持光伏资源开发运营。

此外,针对非国有属性的园区工业厂房屋顶、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与首轮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版征求意见稿明确删除“原则上一个区域选择一个投资合作对象”“浦江开发区范围内建议选择由浦江开发区下属国有公司投资或合资企业优先承建,其他区域鼓励选择浙江省推荐参与整县推进光伏投资建设企业”的内容,18家推荐企业名单同步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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