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能源局官网获悉:今日(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风力发电场、小水电发电机组、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就修订背景、内容、过程,以及修订章节结构和评价项目作了详尽说明。公告称,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
从国家能源局官网获悉:今日(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风力发电场、小水电发电机组、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就修订背景、内容、过程,以及修订章节结构和评价项目作了详尽说明。 公告称,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作了编制说明: 一、 修订背景 为加强光伏发电站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开展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3年颁布实施。随着光伏发电行业快速发展,单体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日益扩大,分布式光伏总装机也迅猛增加,对电网运行调度的影响逐步加大,光伏发电并网安全条件已发生变化,电网对电能质量、安全调度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出台了很多并网安全文件和要求,需梳理分析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并依据最新技术标准与行业政策,重新研究修订《规范》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安全条件、评价项目、评价方法等内容,以准确评估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状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修订内容 一是结合光伏产业发展情况,对前言中描述的工作基础、考虑事项进行了文字调整。对标准的适用情况和规范性引用进行了调整。 二是考虑现阶段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系统类型及电压等级,对原规范中区别考虑了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项目,对一次设备试验、二次及调度自动化、电网安全运行现状等涉及到的配置功能或系统提出差异化的具体要求。 三是根据工程实际对不同类型项目中主要一、二次设备,调度通信系统的验收标准、步骤等补充提出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三、修订过程 国家能源局指导水电总院于2020年7月启动规范修订工作,确定编制工作组;8月形成《规范》修订初稿;8月28日、9月3日两次召开征求意见讨论会,据此进行修改完善。 9月7—22日,国家能源局征求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意见,征集到的意见主要涉及规范适用范围,评价依据及必备项目,电气一次设备、调度自动化及通信、安全生产管理部分评价内容等方面。国家能源局组织水电总院认真梳理研究意见内容,吸收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四、修订章节结构 《规范》共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必备项目、评价项目五个部分。 (一)范围 规范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其他类型的光伏发电站参照执行。修订版中增加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光伏发电站并网安评内容。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主要是规范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中各评价条款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新增引用文件5条,删除内容重复和陈旧不适用的引用文件6条,更新和修改引用文件4条,文件总数扩充到97条。 (三)术语和定义 对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予以定义。其中: 必备项目指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对电网和并网电站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和管理内容。 评价项目指除必备项目外,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应当满足的安全要求,主要用于评价并网光伏发电站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光伏发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 本次无修改。 (四)必备项目 必备项目共18条,明确了光伏发电站并网安评的必备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依据。 本次无删减条款,根据采纳的征求意见修订9条。 (五)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分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调度自动化及通信、安全生产管理四部分共131条评价内容,并明确了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依据。其中: 电气一次设备包含光伏组件(5条)、逆变器(4条)、变压器(4条)、电力电缆(3条)、高压配电装置(3条)、接地装置(4条)、过电压(5条)七方面的内容共28条。 电气二次设备包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16条)、直流系统(11条)、光伏电站一次调频(5条)、光伏电站无功电压控制系统(3条)、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控制系统(4条)五方面的内容共39条。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包含调度自动化(11条)、电力系统通信(8条)两方面的内容共19条。 安全生产管理包含生产运行管理(10条)、生产技术管理(10条)、安全管理(10条)、设备管理(7条)、消防管理(5条)、应急管理(3条)六方面的内容共45条。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 (修订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6 3.1 必备项目 6 3.2 评价项目 6 4 必备项目 7 5 评价项目 11 5.1 电气一次设备 (350分) 11 5.1.1 光伏组件 (40分) 11 5.1.2 逆变器 (90分) 12 5.1.3 变压器(含组合式箱式变压器)(55分) 13 5.1.4 电力电缆 (35分) 14 5.1.5 高压配电装置 (40分) 14 5.1.6 接地装置 (50分) 15 5.1.7 过电压 (40分) 15 5.2 电气二次设备 (180分) 16 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0分) 16 5.2.2 直流系统 (50分) 19 5.2.3 光伏电站一次调频(10分) 21 5.2.4 光伏电站无功电压控制系统(10分) 22 5.2.5 光伏电站有功功率控制系统(10分) 22 5.3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 (120分) 23 5.3.1 调度自动化 (75分) 23 5.3.2 电力系统通信 (45分) 27 5.4 安全生产管理 (350分) 29 5.4.1 生产运行管理 (65分) 29 5.4.2 生产技术管理 (65分) 31 5.4.3 安全管理 (100分) 32 5.4.4 设备管理 (45分) 33 5.4.5 消防管理 (45分) 34 5.4.6 应急管理 (30分) 35 附件 37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开展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总结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综合考虑光伏发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需求,提出了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必备条件及具体的评价项目。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并网光伏发电站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调度自动化及通信、安全生产管理四个方面安全性评价的必备项目、评价项目、相关的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其他类型的光伏发电站系统参照执行。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光伏发电站应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已投入运行的光伏发电站应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周期不超过5年。已投入运行发电机组涉及并网安全的主要设备或系统经过改造的、发生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电力安全事件或设备事故的,应当对相关机组或全站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规范。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1094.2-2013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 GB 2894 安全标识规定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4050-2008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36567-2018 光伏组件检修规程 GB 38755-2019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9-2011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1-201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 50797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T 6495.10-2012 光伏器件 第10部分 线性特性测量方法 GB/T 6495.11-2016 光伏器件 第11部分 晶体硅太阳电池初始光致衰减测试方法 GB/T 7260.1-2008 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3729-201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共电网谐波 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GB/T 18210-2000 晶体硅光伏(PV)方阵Ⅰ-Ⅴ特性的现场测量 GB/T 19964-2012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19826-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 20047.1-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要求 GB/T 26218.1-2010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1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GB/T 26218.2-2010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2部分:交流系统用瓷和玻璃绝缘子 GB/T 29319-2012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29320-2012 光伏电站太阳能跟踪系统技术要求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GB/T 31464-2015 电网运行准则 GB/T 32512-2016 光伏电站防雷技术要求 GB/T 32900-2016 光伏发电站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GB/T 34936-2017 光伏发电站汇流箱技术要求 GB/T 35694-2017 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 GB/T 33599 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控制规范 GB/T 36050-2018 电力系统时间同步基本规定 GB/T 37408-2019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 GB/T 38335-2019 光伏发电站运行规程 GB/T 50064-201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448-201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59-2017 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 DL/T 475-2017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 DL/T 516-2017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7-2010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DL/T 553-2013 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4-2010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DL/T 587-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93-2016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64-2016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DL/T 724-2018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95-2016 电力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 DL/T 866-2015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 DL/T 969-2005 变电站运行导则 DL/T 995-201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1051-2019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4-2007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 DL/T 1100.1-2018 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 第1部分技术规范电力系统常用设备和系统对时间准确度的要求 DL/T 1870-2018 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 DL/T 5003-2017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56-2007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7-2012 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02-2004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NB/T 10320-2019 光伏发电工程组件及支架安装质量评定标准 NB/T 32004-2018 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NB/T 33010-2014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主席令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115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能安全〔2014〕508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主席令69号 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令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2015〕36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国能安全〔2014〕205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发改委令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电监市场〔2006〕42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电监会令第22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GF-2014-0518 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必备项目 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对电网和并网电站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和管理内容。 3.2 评价项目 除必备项目外,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应满足的安全要求,主要用于评价并网光伏发电站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光伏发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