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再次公开征询意见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编辑:jianping 中电联光伏发电施工规范
从中电联获悉:10月15日,中电联印发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征询专家意见函,再次就《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最新修订版本征询修改意见,为提交审查做好准备。由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于2020年6月以视频会议形式通过了标准送审稿的审查。按中电联标准编制工作程序,协鑫能源工程有
从中电联获悉:10月15日,中电联印发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征询专家意见函,再次就《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最新修订版本征询修改意见,为提交审查做好准备。

由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于2020年6月以视频会议形式通过了标准送审稿的审查。

按中电联标准编制工作程序,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组根据送审稿审查会的审查意见,于2020年8月完成修编并形成修订版本。在此基础上,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参编单位的行业意见,编制组再次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中电联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同时,为便于广大施工建设、监理及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


以下是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修订稿)V3.0、中电联标准征求意见表:



 


前   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召开了多次专题研讨会,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站施工技术的实践经验,与国际先进的标准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和研究,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系统调试、消防工程、环保与水土保持、安全和职业健康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寄送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邮政编码215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土建工程 4
4.1 一般规定 4
4.2 土方工程 5
4.3 支架基础 5
4.4 场地及地下设施 8
4.5 建(构)筑物 9
5 安装工程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支架安装 12
5.3 光伏组件安装 13
5.4 汇流箱安装 14
5.5 逆变器安装 15
5.6 电气二次系统 16
5.7 其它电气设备安装 17
5.8 防雷与接地 17
5.9 架空线路及电缆 18
6 设备和系统调试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光伏组件串测试 19
6.3 跟踪系统调试 20
6.4 逆变器调试 21
6.5 二次系统调试 23
6.6 其它电气设备调试 25
7 消防工程 26
7.1 一般规定 26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6
7.3 灭火系统 27
8 环保与水土保持 29
8.1 一般规定 29
8.2 施工环境保护 29
8.3 施工水土保持 29
9 安全和职业健康 31
9.1 一般规定 31
9.2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31
9.3 安全施工管理 31
9.4 职业健康管理 32
9.5 应急处理 32
附录A 中间交接签证书 33
附录B 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表 34
附录C 并网逆变器现场检查测试表 35
本规范用词说明 36
引用标准名录 37
附:条文说明 39


1.总 则

1.0.1 为保证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原有条文)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不适用于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工程。(修改条文)

1.0.3 光伏发电站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等。(修改条文)

1.0.4 光伏发电站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原有条文)


2、术 语

2.0.1 光伏组件photovoltaic(PV)module
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的输出、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为太阳电池组件。(修改条文)

2.0.2 光伏组件串photovoltaic(PV)modules string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直流电输出的电路单元。(修改条文)

2.0.3 光伏支架 photovoltaic(PV) supporting bracket
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简称支架。(修改条文)

2.0.4 浮体floating body
漂浮在水面上用于安装光伏组件或支撑光伏发电系统关键设备或起其它辅助作用的漂浮系统的最小的单元。(新增条文)

2.0.5 光伏方阵 photovoltaic(PV) array
将光伏组件在电气上按一定方式连接在一起,并按一定规律进行排布、安装后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又称光伏阵列。(新增条文)

2.0.6 汇流箱 combiner-box 
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原有条文)

2.0.7 跟踪系统 tracking system 
通过支架系统的旋转对太阳入射方向进行实时跟踪,从而使光伏方阵受光面接收尽量多的太阳辐射量,以增加发电量的系统。(修改条文)

2.0.8 逆变器 inverter
光伏发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原有条文)

2.0.9 光伏发电系统photovoltaic(PV)power generation system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交流电能的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可分为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和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按接入并网点的不同又可分为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和电网侧光伏发电系统。(新增条文)

2.0.10 光伏发电站 photovoltaic(PV)power station
以光伏发电系统为主,包含各类建(构)筑物及检修、维护、生活等辅助设施在内的发电站。(修改条文)


3、基本规定

3.0.1 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修改条文)

1.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2.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讯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开工所必须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5.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6.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7.水上光伏发电站水下测绘工作已完成,水下障碍物已全部清理完毕。水深和航道满足运输要求。

3.0.2 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原有条文)

3.0.3 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原有条文)

3.0.4 对于水面作业、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原有条文)

3.0.5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作业面高度在2m及以上、作业面坡度大于30゜等特殊作业环境的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增条文)

3.0.6 光伏发电站在大面积施工前,宜设置各工序样板工程,并将各工序的工艺标准、施工方案、验收标准挂于样板工程明显位置。(新增条文)

3.0.7 水上作业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新增条文)

1.水上作业平台的设置应经充分论证,并制定专项设置方案,确保作业平台浮力、平面布置满足施工要求。

2.应做好水上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设备材料,安装工具及施工人员等坠入水中。

3.0.8 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原有条文)

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2.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3.0.9 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齐全。(原有条文)

3.0.10 雷雨、大雾、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水上作业。(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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