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编辑:jianping 电力安全光伏产业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25日印发了《2020年山东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25日印发了《2020年山东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突出电力生产运行和施工安全监管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快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集中教育,努力掌握基本观点、理论体系和科学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推动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强化电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组织和指导作用,建立各级负有电力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交流互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和省市县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3.统筹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贯彻《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安、科技治安,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科技化水平。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的科学严密的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主体责任缺失、危及安全的企业,综合运用行业通报、限期整改、停工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纠正。


  5.落实电力安全属地责任。巩固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明确市、县(市、区)内所有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属地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市、县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重点解决基层一线安全监督管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强化电力运行安全管理


  6.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深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风险管控纳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由下至上逐级展开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控清单编制等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将原有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融入双重预防体系中,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基本理念应用到安全生产中,做到关口前移、系统防控。


  7.加强电网运行安全管理。开展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研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分析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排查梳理薄弱环节,预防电网安全事故和大面积停电系统风险。


  8.提升发电设备安全水平。以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对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老旧设备该换就换、应停则停,提升设备可靠性和发电保障能力。严格调度机构并网要求,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涉网安全试验和技术改造,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强化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分析,保障大坝运行安全。


  9.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加强调度管理,严格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做到不安全不并网。严格落实“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要求,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项监管。


  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


  10.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突出大型在建火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三个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控平台,持续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督查。继续深化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整改,全面提升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督促参建各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重大风险管控。严格分包资质审核、现场准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监督落实。全面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严防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1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电力工程质监机构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公示质监受理对象,优化监督服务质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机制,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落实主体责任。


  五、扎实推进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2.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大中型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电力应急管理机构,电网企业、大中型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要配备专职人员。以提高应急救援处置实战效果为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重解决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体系不完善、指挥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突出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充分运用智能推演、态势感知、情景构建等预案编制技术,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演练能力,推进电力应急演练由模拟性、展示性、局部性向实战化、基层化、常态化、全员化转变。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强化应急演练管理,规范方案制定和评估总结,做好多部门、多单位参与演练的综合评估。


  14.加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建设。贯彻《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健全电力企业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组织开展电力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心理素质培训,建立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应急专家队伍和能够承担重大电力突发事件抢修救援任务的电力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增强救援处置能力。提升电力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做好自然灾害等影响电力安全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以岗位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为培训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培训方式,创建、创新安全培训教育试题库,突出一线生产岗位的差别化、精准化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效果量化评估标准,完善电力企业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6.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持续改进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严格执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自主、规范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7.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目标、路径和评估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为载体,在全省电力系统组织开展专题征文、安全咨询日、团队知识竞赛,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和谐守规”的浓厚氛围。


  18.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人力智力资源共享,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支持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鼓励联合开展事故预防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为电力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鼓励职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积极应用、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思路,以技促安、以技保安。


  七、严格电力安全监管与执法


  19.强化安全监管检查。充分发挥各级电力专业委员会作用,省市县电力安全管理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安全检查、联合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企业安全主体、地方属地监管“两个责任”落实。


  20.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措施。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无资质、超资质施工和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业通报、限期整改、停工整顿、信用评价、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执法和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纳入诚信黑名单、媒体曝光、部门联合惩戒等手段,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


  21.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参与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调查,组织开展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和电力设备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依托“12398”能源监管热线,加大社会参与监督电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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