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突破年

王旭辉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jianping 电力现货市场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征求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函》(下称“《意见》”),要求合理设计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机制,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做好电力现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征求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函》(下称“《意见》”),要求合理设计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机制,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组织实施。


随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调中心在厦门组织召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突破年”工作。这表明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提速。


时间紧任务重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选取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直到2018年下半年以来,电力现货市场推进速度明显加快。2018年8月31日,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4个月后,12月27日,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


据了解,首批剩余5个试点中,国网经营区山东、浙江、福建、四川4个试点省电力公司已编制完成现货市场建设方案,正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计划进行方案完善和规则编制等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具备启动试运行条件;蒙西电力现货市场也在稳步推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曾指出:“除这8个试点外,全国其他省(区、市)也要建设现货市场,才能有效消除各类有形和无形的地域电力交易壁垒,促进电力资源跨地域优化配置。”


就在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前不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助推了上述两个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因此,随着“2019年上半年剩余首批5个试点试运行、其他省(区、市)要上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的时限越来越近,《意见》在此时出台,引起了业界猜测,是否剩余5个电力现货市场将试运行?如何试运行?其他省(区、市)电力现货市场如何制定规则?也许从《意见》中可窥出一二。


《意见》出台正当时


《意见》要求,电力现货试点应符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要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为未来市场间交易和市场融合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更大范围消纳。


据了解,在首批剩余5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中,浙江、山东电力输入比例高,蒙西、四川电力输出比例高,且可再生能源占比高,符合“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要求,同时,相关省(区、市)电力现货市场或将提前上报建设方案和时间表。


众所周知,现货是电力市场“拼图”的关键一块,对此,《意见》明确,要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包括统筹协调省间交易与省(区、市)现货市场、统筹协调政府授权合同与电力现货市场、统筹协调省内中长期交易与电力现货市场、统筹协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电力现货市场。


明确建设焦点问题


日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调中心在厦门组织召开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该公司经营区6家省级现货试点单位分别结合自身实际,介绍了现货市场建设进展,分享了相关工作经验,提出了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与会单位和特邀专家围绕市场建设初期如何选择合适的市场模式、中长期合同怎样与现货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对其中部分问题,《意见》进行了明确,如应因地制宜选择电力市场模式,确保市场模式有良好的开放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原则上,电网阻塞少且发电侧市场集中度高的地区,宜选择分散式电力市场模式起步;电网阻塞较多或可再生能源占比高的地区,宜选择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起步;原则上,对于选择分散式电力市场模式的地区,可先从实时市场(或实时平衡机制)建设起步,对于选择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的地区,应建立日前市场(或日前预出清机制)和实时市场。


此外,《意见》还对合理选择现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科学设定现货市场限价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可以预见的是,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突破年”将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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