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益诉讼: “弃风弃光”被索赔3亿,宁夏电网:做不到全额收购

刁凡超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jianping 宁夏电网“弃风弃光”光伏发电
起诉一年半后,环保组织状告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下称宁夏电力)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即将开庭。这是一场公益诉讼。宁夏电力因为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其省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进行全额收购,于2016年8月被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全额收购外,还应承担此前因“弃风弃光”(注:指因电网无法消纳等各种原因导致的风电、光电停机现

起诉一年半后,环保组织状告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下称宁夏电力)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即将开庭。

这是一场公益诉讼。

宁夏电力因为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其省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进行全额收购,于2016年8月被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全额收购外,还应承担此前因“弃风弃光”(注:指因电网无法消纳等各种原因导致的风电、光电停机现象)后由煤炭发电替代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等,诉状写明初步计算后索赔3.1亿元。

4月10日上午,银川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庭前沟通会,原、被告双方交换了意见,而中国XXX能源学会X能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作为本案的支持起诉单位也派代表出席。

与宁夏一样,甘肃“弃风弃光”问题也比较严重。基于同样的理由,原告自然之友此前也将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甘肃诉至法院,目前还未开庭。

4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自然之友诉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正在对环境损害评估做司法鉴定,故开庭时间延期。

自然之友的代理律师刘湘告诉记者,电网公司是配合政府的,政府要求电网公司收购多少火电,电网公司会按计划执行。诉讼的目的是想通过电网公司把信息传递给政府,让其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的保障工作,“一旦胜诉了,电网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就会主动找到政府去想办法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问题。”

自然之友还希望提起的两起诉讼能起到示范效应。“如果甘肃、宁夏两省能够胜诉,那其他省份是不是也要琢磨”。

“弃风弃光”

宁夏是全国风能、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从银川机场驶入市区的路上便可见醒目的光伏发电的广告牌。在灵武市东部的宁东镇,大片的风电场与火电基地并存。

然而,国家能源局数据给出了另一个现状,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宁夏合计弃风电量27.9亿千瓦时,合计弃光电量5.7亿千瓦时。而这些本应全额收购的电量与实际收购电量之间的差值,由燃煤发电量替代。

由于宁夏“弃风弃光”现象严重,2016年,宁夏电力被上述环保组织以环境公益诉讼之名诉至法院。

起诉状显示,宁夏电力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子公司,承担着建设、经营、发展宁夏电网的任务。其作为宁夏的电网企业,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但被告未能做到,反而以燃煤发电来替代。

原告认为,与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相比,燃煤发电过程中产生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大量烟尘等空气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对人体健康、作物、建筑物等产生很大危害,是大气中PM2.5和PM10的主要来源。

此外,燃煤发电还会产生大量温室气体,引起全球气候变化并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已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

诉状中写道,2015年~2016年6月底期间,宁夏燃煤发电替代的风电和光电,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初步计算为3.1亿元(最终数额以专家意见或鉴定结论为准),法院应判令被告支付这一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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