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高乐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admin 陕西居民屋顶光伏发电
据悉,为确保“十二五”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顺利实现,陕西省发改委就加快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由陕北向关中、陕南地区全面展开。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 &

 

  据悉,为确保“十二五”太阳能发电规划目标顺利实现,陕西省发改委就加快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由陕北向关中、陕南地区全面展开。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

  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

  我省将在陕北地区以治理煤矿采空区和利用荒滩荒草地为突破口,有序推动大型地面并网光伏电站全面启动实施。

  关中地区积极依托各类园区、公共建筑和设施农业等可利用面积,大力推行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着力推进大西安、宝鸡、渭北等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30万千瓦。

  陕南地区,结合移民搬迁和现有园区厂房屋顶,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移民搬迁工程同步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

  支持企业优先投资光伏发电项目

  我省支持比亚迪、省电子信息集团等一批省内光伏制造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减少省内光伏产品库存。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和传统能源企业,优先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并与省内光伏企业强强联合,带动省内光伏产品应用。

  同时,我省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建筑、居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提高光伏发电应用水平。鼓励在城市照明、城市景观、通信基站、交通信号以及农业生产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空闲屋顶等资产可参股投资光伏电站

  我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灵活应用多种金融工具,保障光伏发电项目融资需求。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逐步建立光伏发电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以自有土地、空闲屋顶等资产,参股投资光伏电站,减少项目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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