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公布

太阳能发电网 来源:达拉特发改委 编辑:jianping 光伏发电优选工作
7月12日,达拉特发改委发布《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有关政策,对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及基地申报材料内容,结合基地区域实际情况,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丰富、技术先进、对

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为加快推进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进程,确保如期并网发电,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拉特旗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平兼任,副主任由李锐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主要负责调度各专项组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光伏投资企业建设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专门负责示范基地相关手续的协调与办理以及相关工程的建设与监管。 


(二)优选工作职责


为了实现基地建设定位目标,保证基地开发建设有序高效、成果落实,达拉特旗政府负责成立高级别的专门管理协调机构严格按照54号文件、76号文件、88号文件和168号文件要求,组织优选服务单位编制基地竞争优选工作方案,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经过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报告国家能源局后执行。企业竞争优选由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按照批复的竞争优选工作方案,组织优选服务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具体工作。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办代表旗人民政府组织本次优选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评优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为拟申报企业安排现场考察、提供投资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撑性文件等。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同时协调纪律监督部门进行优选工作的现场保密和纪律监督。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服务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确保评优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勘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88号和168号等文件要求和达拉特旗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54号文件、76号文件、88号文件和168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作流程,严格执行54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


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申报企业报名→公开企业报名数量→企业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报送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报国家能源局)→相关方无异议后入选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竞争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达拉特旗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lt.gov.cn/)发布基地项目竞争优选公告,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http://www.creei.cn/)发布。公告发布后5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报名时水电总院向报名企业发放竞争优选文件资料。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报名截止后,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分项目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对报名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发布。


3、编制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在获得竞争优选文件后,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基地办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申报情况公开


申报企业应按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水电总院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的名称、股权、申报电价等信息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截止企业递交申报文件后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10天内完成。优选工作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专家组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条件,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竞争优选文件规定的关键性条件(资格性要求)。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表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后,由基地办在旗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入选企业及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作为该项目推荐的投资企业。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天内,将有关公示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并由自治区能源局报国家能源局。


如出现经查实后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基地办向自治区能源局和基地所在地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下表:


表3  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项目入选企业信息表

 


备注:1、表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不足”均不含本数。
2、对于未明确说明中间分数计算方法的,按照线性插值或按照采用的容量加权平均。 
 

四、优选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54号文中对投资企业参与优选的基本要求,申报本基地投资建设的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采用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参与方总数不超过2家,并明确双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投资能力、业绩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投资商承诺在达拉特旗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建设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领跑者”计划的光伏电站;


3.申报企业总资产5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10亿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双方权益比例考核);


4.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拟申报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以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为准);


5.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6.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转让及任何变更;


7.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企业竞争主体;


8.单个项目申报阶段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整,申报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于资料递交时间同步提交,优选工作结束并确认投资企业后返还各申报企业;
 

单个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0万元),于签订开发协议时转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指定专用账户(该保证金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使用)。如本项目于2019年10月30日前按要求开工建设,返还30%;如本项目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全部容量并网,返还剩余部分。如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单个项目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于项目并网日转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指定专用账户(该保证金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方面不得擅自使用)。如本项目按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返还70%;待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经评估确认所采用的光伏组件衰减率合格后一次性返还剩余部分。如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应用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11.申报企业应承诺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建设基地项目;


12.申报企业应支持基地的综合发展理念。按照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基地建设要求,推进光伏与沙漠生态治理、农林、旅游一体化发展。光伏企业可自主投资或合作投资开展沙漠生态治理、农林、旅游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或经协商一致后,同意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运营基地生态农林和旅游项目。


(二)优选评分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文件要求进行投资企业评分工作,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4  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项目评分标准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