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531新政带来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陈海峰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编辑:admin 光伏政策建议
由于531新政过于迅猛,给行业带来了较大的震荡和损失,特别是在户用、商用等分布式市场,可能出现企业倒闭、老百姓利益受损等一些问题


按照去年湖州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光伏贷政策,普遍要求光伏公司以1:5的比例缴存保证金,光伏公司若不堪承受申请破产,那政府是否要兜底?农户是否会以屋顶被破坏不还光伏公司的返还款?银行会不会将农户列入失信人名单上报央行征信?
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问题3:或造成行业倒退
一直以来,国内光伏电站主要依靠政策贴价微利润发展,投资成本高、回报周期长,但回报较为稳定。
而今531新政的变化是控指标、降补贴,调整力度较大,导致户用、商用等分布式光伏市场断崖式萎缩,相关光伏EPC总承包商面临无市场可做。
以湖州为例,诸如贝盛光伏、骄阳光伏等湖州本地光伏设备生产厂商也可能面临大面积停产、停工、裁员。
新政不久,光伏领域上市公司市值蒸发高达257亿元,造成行业内大范围的人心动荡,类同2012年欧美市场对中国市场的光伏反倾销,对国内光伏市场积极性造成极大打击。
建议1:给予户用光伏以差别化的政策
鉴于531新政之前户用光伏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531文件并没有特别指出严控户用光伏指标的事实,建议主管部门对户用光伏市场不要进行指标化管理,仍然沿用新政之前的管理办法,并且充分考虑户用光伏电站分散和规模小的特点带来的营销和运维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在补贴上采取差别于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管理方式。
建议2:加快出台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在针对地面和工商业光伏电站严控指标的同时,建议应当给予此类型电站以出口,在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上,加快出台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隔墙售电业务,为工商业用电大户提供更多的电价降价空间,为大量的闲置屋顶创造建设光伏电站的条件。
建议3: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将光伏电站贷款作为绿色金融重点支持对象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走出去帮扶光伏企业,利用优质屋顶资源、以光伏发电收益权做抵押的贷款模式,帮助光伏企业渡过难关和加快展,逐步针对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光伏贷发展成为标准化的贷款品种,类似于车贷、房贷等投资消费贷款。
此次光伏新政也是为今后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光伏电价平价上网做准备,若能创新发展新能源的融资模式,对于今后新能源的去补贴、市场化发展将极为有利。
建议4:鼓励光伏公司联合各类租赁公司开展以租代购
将原本农户出资购买安装的光伏电站,光伏企业以租赁的方式转变为光伏公司自投模式。这样对老百姓也是一个交代,政府也不用兜底。
虽然由于国家补贴的缺失,此模式将拉长光伏公司的收益期,但肯定比大面积农户退装、违约所带来的麻烦和风险要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供需矛盾,减少了老百姓的不满情绪,为今后光伏市场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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