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11月9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
站工程承包建设及管理;太阳能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应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毕宏斌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12月底,石林光伏资产总额为2.16亿元,负债总额为1.3亿元,净资产为8,285万元; 截止2012年10月底,石林光伏公司资产总额为2.18亿元,净资产为7,922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近1,488万元,净利润-360万元(均为未经审计数)。 三、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石林光伏公司资金需求,石林光伏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申请1.2亿元项目贷款,石林光伏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对上述1.2亿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天达公司向澜沧江公司出具担保函,按30%股权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信用担保。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达公司为石林光伏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陈雪松先生投了弃权票,弃权的理由是:控股子公司天达公司自身经营困难,资金短缺;对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不乐观或者说不确定,理由是结算电价过低。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6,1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编号:临2012-4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及湖北证监局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履行的情况。 现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48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60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于13.8元/股。 按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未减持股票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