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

来源:交通运输部 编辑:admin 零碳
(十五)推进智慧枢纽建设。

加快综合客运枢纽智慧化升级。健全完善枢纽协同运行平台,加强各方式结合部、换乘通道、换乘大厅、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客流监测,强化平时调度与应急响应协同。完善枢纽电子客票服务,加强铁路、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票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一站购票、一码(证)通行”。推动枢纽无感安检、智慧停车、智能寻车、出租车网约车智能管理、室内高精度定位与智能导航等技术应用。

推动综合货运枢纽数智化转型。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推进仓储、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升级。推动机场货运区及陆空联运功能区应用自动立体货架、自动分拣机、自动导引运输车、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设备设施。推进多式联运港区加大智能岸桥、智能场桥、远控龙门吊等智能设施设备应用。加大无人闸口、远控龙门吊、无人集卡、超偏载检测机器人等公铁联运智能设备设施应用。推进机场、港口、铁路、海关、海事等数据互联交换。鼓励发展“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服务,提供跨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

打造综合交通枢纽信息服务系统。依托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推动各种运输方式信息共享,提高枢纽港站数据资源的采集与汇聚能力。鼓励国家枢纽城市依托综合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打造数据底座,搭建人工智能算法中台,构建“交通大脑”,建设面向综合交通枢纽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部署应用综合交通枢纽信息服务智能体。推动综合货运枢纽信息系统与上下游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订单管理系统等衔接贯通,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供应链优化、产品服务升级。

(十六)推进绿色枢纽建设。

推动综合客运枢纽绿色化转型。推进机场、铁路客站、邮轮港在建筑屋顶、雨棚、遮阳棚配置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设施,在进出站口、换乘区等区域推广智慧照明、智能通风等节能技术,推动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系统等设施节能改造与设备更新,鼓励构建能源资源管理系统。在营运客车停靠站点、公交首末站、出租车、网约车蓄车区、社会车辆停车场等分区布设充电桩,结合运营需求设置充换电站或移动补能设施。

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推动新能源重卡在枢纽应用,推动物流设施设备“油改电”,结合堆场、装卸作业区、停车区等用能特征,完善充换电站等补能设施。推动铁路物流基地、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航空货站、邮件快件处理中心、重点港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鼓励利用建筑屋顶、幕墙、停车场铺设光伏等分布式新能源设施。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鼓励建设枢纽用能和碳排放运行管理平台,实施能耗数据实时跟踪和碳排放系统核算。健全物流包装物循环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器具的广泛应用。

七、提高枢纽治理效能

(十七)健全枢纽发展机制。

健全部门协同、部省联动、区域共建的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枢纽集群规划建设统筹。鼓励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深化设施合资建设、航线合作运营,打造分工明确的组合港。健全机场群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机场资源利用集约化、运营一体化、竞争有序化、服务高效化。完善国家部门指导支持、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推动、城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国家枢纽城市工作机制。加强国家枢纽城市功能提升的政策设计,开展国家枢纽城市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发挥省级人民政府作用,谋划标志性、引领性枢纽项目,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方式、跨部门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枢纽城市发展,加强资源要素统筹配置。

(十八)创新枢纽港站建设运行模式。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协同管理”原则,发挥主导方式在枢纽功能布局、接口衔接、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创新一体开发建设模式。引导采用各方股权合作、委托代建等方式,组建统一的投资建设主体。

(十九)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更新和数智化、绿色化改造指引,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分级分类、综合客运枢纽协同运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规划等标准制定。加强综合交通枢纽与各方式站场标准间的协调衔接,推进换乘换装设施设备配置、接口管理、信息共享、协同运行等技术要求统一。

八、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和组织推进,统筹利用相关中央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枢纽及集疏运项目给予支持。完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功能,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跟踪和运行监测。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协调推进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实施,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枢纽定期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