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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回收,开始真正成为一门生意。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典》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退役设备处理责任制度。 此前的3月3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量化目标——到2027年累计回收光伏组件25万吨。 短短十天,一个政策,一部法律,从“政策倡导”升级到“法律强制”,构筑起了光伏组件回收行业的基本底层逻辑。 光伏组件回收的话题在业内已经讨论了很多年,但却始终原地打转,难以成为一门真正的生意。业内已有从事组件回收业务的,也多是一些不成规模的小作坊。 问题不在技术上,而是在经济账上。 一个简单的现实是,光伏电站退役的旧组件,交给正规回收企业要倒贴处置费,卖给小作坊还能换回几百块钱。在没有强制约束的情况下,当然选择后者。 据行业不完全统计,目前从事光伏回收的企业约150-200家,其中规模化运营的仅有10余家。 小作坊的生意逻辑相对简单,却不可控。它们可以规避环保成本,通过高价抢货。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在前两年硅料价格处于高位时,甚至有小作坊回收组件报价高达200多元/片。 而正规企业需要承担运输、拆解、环保全流程成本,一条产线的盈亏平衡点在5000吨左右,毛利率需超25%才能实现可观盈利。 究其根源,虽然政策面也一直鼓励退役组件回收,但更多的也仅仅只是“鼓励”“支持”、“引导”等。听起来好听,但却不顶用。 至少,对于电站运营商来说,既然不做也没事,做却要花钱、要技术、还要场地,那为什么要去做呢?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25年我国开始产生大批量退役光伏组件,预计2030年左右将迎来第一波高峰期,达到约140万吨;到2040年累计废弃量将达到约2000万吨。 众所周知,光伏组件中含有硅、银、铜、铝等多种高回收价值材料,也含有铅、氟等有害物质。若处理不当,这些有害物质将渗入土壤和水源,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六部门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对光伏组件的回收有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和系统部署,也第一次让光伏组件回收这门生意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文件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27年,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25万吨,制定一批技术标准,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到2030年,形成能够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能力。 这个目标的意义在于:给了市场一个明确的预期。 过去回收企业不敢投设备、不敢扩产,因为不知道下个月的货源在哪里。如今有了25万吨的盘子,物流成本、设备折旧、技术研发,都能摊开来算了。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 要求组件生产采用易拆解、易分离的材料,探索无氟背板、无铅焊带——这意味着未来的组件在设计阶段就在为回收铺路,拆解成本会逐年下降。 要求规范交售,明确“光电转化效率较低”的组件也要纳入回收渠道——这就把那些提前退役的组件也纳入了进来。 加快研究技术标准,让再生硅料、再生银有“身份证”——以前组件厂不敢用再生材料,不是因为质量不行,是因为没有标准。标准搭起来,再生材料就能名正言顺进供应链。 提出以西北、华东、华北等光伏电站集聚区为重点——推动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鼓励就近就地综合利用,降低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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