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业务的两大看点

对于光伏电站运营企业而言,涉足电动汽车以及充电业务,虽然未必能够带来多大的实际利益,但将为企业的融资、资本运作等提供良好的噱头和概念

作者:本刊记者  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2016年2月刊
原标题:充电桩业务的两大看点




  作为兼具储能以及售电侧业务的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正在成为光伏电站运营企业的另一想象空间。
  近日,爱康科技发布公告称,拟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以及充电服务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的运营以及充电桩业务。
  爱康科技称,涉足新能源汽车业务旨在打通公司能源互联网的闭环,抓住正在进行的售电侧改革的历史机遇,公司开始在新能源消费领域进行业务开拓,并力争打造新能源生产、新能源消费以及消费侧金融的产业闭环。
  无独有偶。
  另一光伏电站资本玩家——彩虹精化,日前也发布公告称,已经分别收购了一家电动汽车运营以及充电企业的部分股权,将进入电动汽车领域。
  对于光伏电站运营企业而言,涉足电动汽车以及充电业务,除了有利于电力消纳外,还可以借此获得进入售电领域的突破口。虽然未必能够带来多大的实际利益,但将为企业的融资、资本运作等提供良好的噱头和概念。
  有报告认为,光伏企业介入电动汽车运营,将会加快分布式、储能、微电网、电动车的衔接,并由此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并对决策层一直倡导的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能够带来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可能会借此获得资源上的支持。

  充电业务大幕开启
  根据一些机构的预测,到2016年,充电桩产业规模将达到330.78亿元,2020年可达到1000亿元。
  虽然市场前景可期,但对于有意进军这一领域的企业而言,一个不能忽视的信号是,充电桩产业将充斥着更多的“地方化”色彩。
  在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多次强调了地方在发展充电服务市场的应该承担的角色。包括,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
  此外,在扶持政策、土地、充电价格等方面,地方政府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
  在充电价格方面,则提出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指导各地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并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或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选择地方作为突破口,也就成为了许多企业的首选。
  根据爱康科技发布的公告,其将选择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合作的方式,涉足电动汽车领域。
  在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双方表示,将利用各自资源在太阳能电站建设、新能源充电桩、新能源汽车运营等领域开展合作,南康区人民政府特许公司在上述领域进行投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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