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林业局发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融安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决定书称,经查,2025年6月至9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为实施柳州融安大良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项目,擅自在潭头乡新林村、何洞村的林地上挖掘平整建设塔基,改变林地用途面积达0.2906公顷,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商品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融安县林业局作出处罚:1、限于2027年5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地0.2906公顷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29520元的1.3倍罚款,计383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