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A报告:《北非可再生能源开发部署:政策与融资》

来源:风能专委会CWEA 编辑:jianping 可再生能源
   北非地区是非洲大陆上最大的能源市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拥有巨大的潜力,有着能够满足大型公用事业需求的太阳能和风能设施项目以及较高的水电开发能力。该地区在未来将成为非洲大陆最具活力的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能源市场之一。

  该报告强调了北非地区巨大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并讨论了当前的政策环境,以帮助未来几年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部署工作。同时,这份报告还讨论了北非的政策转型,特别强调了在支持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下该地区能源部门从化石燃料到更加多样化、清洁化的能源结构的转型。

一、能源领域基本概况

  除苏丹外,北非地区国家获得现代能源的比例在非洲是最高的。尽管阿尔及利亚、埃及、摩洛哥和突尼斯在能源可及的质量、可负担性和供应稳定性上存在差别,这几个国家几乎均获得了普遍的电力和清洁燃料的使用和技术。埃及和阿尔及利亚是非洲初级能源和电力的主要消费国;埃及是北非最大的电力生产国,紧随其后的是阿尔及利亚和利比亚。然而自2010年以来,由于政治的不稳定性,利比亚的电网和发电领域的基础设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在能源使用上,摩洛哥和苏丹的能源种类更加多样,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和利比亚的能源结构更多依赖于天然气。

  1.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驱动因素

气候脆弱性

  出于北非特殊的地理位置,其社会经济发展包括农业、渔业、旅游业等对当地生态系统有着极高的依赖,气候变化会对这些领域造成巨大的影响。加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使用和环境污染,未来更多的极端天气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生计与公共卫生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因此,为更好地缓解当地的气候问题,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部署至关重要。

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潜力

  北非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使其在可再生能源上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特别是太阳能和风能。随着人口大量增长和对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需求,风能和太阳能开发成本的下降推动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领域内竞争力的提升,并提高其商业价值。

  2.可再生能源部署开发情况

  尽管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水电在该地区也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可再生能源在地区电力结构中只占有很小的份额。令人欣慰的是,自2011年北非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埃及、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为该地区太阳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风能装机容量也有提高:其风能和太阳能的发展领先于非洲大陆,在非洲风电总装机容量中占比接近一半,在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中占比1/5。

二、可再生能源领域政策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北非地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上都没有相关授权规定。该地区主要依靠法规、财政和金融(税收)的激励措施帮助政策的实施;同时,电力市场的结构性改革也促进了电力供应的多样化。在过去的十年中,北非地区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框架有了相当大的发展,这一部分主要讨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承诺和计划、市场监管措施、财政与激励措施等相关政策。

  1.计划与承诺

  部分北非国家在可再生能源的促进上作出了重要的努力,是全球气候论坛的积极参与者,并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目标的设定。例如,摩洛哥主办了2016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2),埃及在2022年主办了COP27。认识到可再生能源在可持续发展和工业化以及潜在的社会经济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北非地区已经制定了相关区域和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计划与承诺。

区域计划

  众多北非国家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在非洲和阿拉伯国家论坛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北非国家是非洲联盟的成员国,在《Agenda2063:The Africa We Want》中强调了非洲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承诺,并指出要确保为所有人获得现代、高效、可靠、经济实惠、可再生且环境友好的能源。

  北非国家还同阿盟其他成员国一同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和能效中心(RCREEE),在对2018年的能源战略进行扩充完善后,出台了《2010-2030泛阿拉伯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the Pan-Arab Strateg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y 2010-2030),提出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战略目标。

国家计划

  北非国家同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其他189个成员国一起在2016年签署了《巴黎协定》。在此背景下,各国需要每5年提交一份国家自主贡献(NDCs),其中需要对各国承诺与计划的实施和行动进行报告。除尚未正式签署《巴黎协定》的利比亚外,所有北非国家在2016-2017年间均提交了各国的首份NDCs,2021年摩洛哥、苏丹和突尼斯提交了更新后的NDCs,2022年埃及在COP27前也对本国的NDC进行了更新。各份NDCs均包含了2030年的无条件和有条件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扩展目标。

  北非国家在政策目标中表明它们希望在电力生产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并将可再生能源目标积极融入国家能源计划和NDCs中,集中关注电力部门、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占比等方面。具体见下表:

 2.化石燃料补贴与电力部门改革

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

  自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北非和中东地区的国家将能源补贴作为政策工具的基本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贫困人口能负担得起现代能源。考虑到化石燃料补贴背后的巨大财政负担和自身的累退性*,北非地区开始推动化石燃料补贴的改革。在降低化石燃料价格的同时,吸收大量的财政资源,并将其用于支持节能技术的发展或直接流向教育、卫生等扶贫领域,或是增加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财政支持。(即居民收入越低,付出成本/受到冲击越大)

电力部门改革

  近年来,一些北非国家致力于促进私营部门在电力领域内扩大投资。多数国家的电力部门经历了重大的变革并鼓励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比如摩洛哥、埃及和突尼斯开展了一系列结构性改革,包括鼓励私营企业加入、能源多元化和减轻能源补贴负担等。

  3.财政与金融激励

  北非国家通常采用财政政策来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常见的政策包括税收激励(增值税)、进口关税豁免、资本津贴等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一些北非国家还提供公共财政支持,包括补贴、拨款和优惠贷款等。

  4.结构化采购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电力政策

  结构化采购产品如拍卖和上网电价机制等是一些北非国家电力领域上政策篮子的一部分,具体包括:拍卖,上网电价,电网接入、优先调度和其他发电/耗电模式和净计量电力计费与衡量方式。

  5.用于可再生能源直接使用的政策:供热、制冷和交通领域

  除发电外,北非缺乏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综合政策。

供暖与制冷领域

  虽然区域供暖和制冷网络是资本密集型措施,但却是满足北非日益增长的供暖和冷却需求的一大解决办法,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尽管已经有了小范围的区域供暖与制冷网络,但在大部分区域仍没有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

交通

  随着城市与人口的快速增长,北非地区对交通有着较大的需求,但目前可再生能源在交通领域上的利用仍较为落后。近年来,政府和人民对电动交通关注度逐步提升。随着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市场存在扩大的可能性,电气化的公共交通对城市和地区政府有着更大的吸引力。

绿氢

  凭借其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可利用土地,以及靠近欧洲的地理位置,北非在绿氢的生产和出口上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为降低运输成本,北非和欧洲之间已经建设了用于运输氢气的管道;并与一些国家和私营公司达成协议,签订众多出口项目,开展绿氢的生产与试用工作。此外,一些国家如摩洛哥也将氢能纳入了国家能源战略中。

  6.整合政策

  北非国家与邻近地区的贸易行为有助于提高北非国家发展部署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帮助其提高电网的稳定性并降低电价;在北非内部,各国间也有着电网联通。如果一国的电力生产超过了自身的使用需求,它可以通过出口电力来获得额外的收入。

三、投资与财政

  1.技术与投资

  在过去的20年中,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快速发展。尽管非洲大陆拥有巨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潜力,但2000至2020年全球2.8万亿美元的投资中仅有2%流向非洲。在非洲各地区的投资数额中,北非位列第二,其投资主要集中在摩洛哥和埃及,并在2017年达到了数额巅峰。

  北非地区2013年到2022年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太阳能光伏和太阳热能以及风能领域上,分别占比60%和27%,其余投资主要流向生物质能。目前北非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趋势主要由独立的大型项目所驱动;特别是在太阳能和风能领域上,这些项目在每年的投资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与此同时,多边和双边开发银行在资金上也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2.财政部门与投资

  在全球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的资金保障主要由私营部门提供。在2013至2020年间,公共财政支持仅占可再生能源领域直接投资的24%,并且发展金融机构(FDIs)在其中占有极大比重。在北非地区,发展金融机构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2013至2020年间,公共部门占可再生能源领域总投资的46%,多边开发银行、发展金融机构、担保基金和私人再保险提供了大量的金融工具。

  公共资金的使用促进了私人投资流动:由于电力部门的改革,埃及和摩洛哥通过IPPs独立发电公司(集中民营电厂)吸引了大量私人融资,其手段具体包括私人开发、融资、建造、拥有和运营等。

  具体到各国,截至2020年底,在摩洛哥1.75GW的太阳能光伏与风能装机容量的投资中,私营部门约占有3/4;埃及可再生能源领域也收到了多举措的支持,比如2021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向科威特埃及国家银行提供了2500万美元贷款,以用于绿色能源项目的资助。

四、结构性政策与转型保障

  促进结构性政策改革需要考虑到地区对资源的依赖、商品的贸易和其他经济属性;同时,结构性政策也需要包含支持性措施,确保地区在劳动力市场、教育体系和行业发展上有更积极的表现。公正包容的转型还需要聚焦到生活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增加社会的包容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通过解决能源、贫困、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和其他自然资源带来的挑战,促进北非地区的妇女经济赋权与性别平等。

  首先,每投入1美元,可再生能源创造的就业机会是化石燃料的2倍~5倍,其他绿色经济上的投资创造的就业机会是化石燃料投资的25倍。其中,劳动力市场和教育政策是帮助北非国家更好地发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就业潜力的关键要素。

  其次,北非国家可以从成为阿拉伯和非洲地区能源转型的倡导者中获取大量利益;通过建立更牢固的业内关系、不断就市场变化的需求进行交流为供应商提供更大的保障。此外,研究和发展也是北非能源转型中的一个重要工具。有效的跨区域一体化也帮助北非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上获得包括成本的降低、生产力的提高等更大益处。

五、结论


  北非位于经济领域的十字路口。除化石燃料外,北非还蕴藏着巨大的其他能源资源,为未来建设可持续能源体系提供了良好条件,对能源的进出口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此外,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北非有希望成为欧洲进口绿氢的重要来源地,为北非经济发展和创造收入提供了新的道路。

  虽然北非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上有较大的差异,但各国都对可再生能源的探索与发展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北非地区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巨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的保障下,只要其计划和承诺能得到很好地实践与开展,可再生能源将会在北非的能源结构中占有更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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