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储能市场进展缓慢,示范项目仅20%启动

来源:中国储能网 编辑:jianping 储能市场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对其“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进行了调整。 对比2022年4月15日,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公示名单)》,该名单共包含4个电源侧项目、20个电网侧项目和10个用户侧项目,总计储能规模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对其“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进行了调整。

对比2022年4月15日,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公示名单)》,该名单共包含4个电源侧项目、20个电网侧项目和10个用户侧项目,总计储能规模(终期)共计1452.73MW/4155.435MWh。此次调整共新增13个示范项目,减少3个示范项目,调整后新增示范规模共计514.4MW/2776.8MWh。浙江省储能示范项目装机规模累计达到1967.13MW/6932.235MWh。

根据2022年6月份发布的《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浙江省“十四五”期间建成3GW新型储能,如此批示范项目建成,则浙江省储能“十四五”发展目标将完成近66%。

浙江省储能示范项目20%进入实质阶段

进展较为缓慢


在市场的推动下,截至目前,2022年列入示范项目清单的多个储能项目已经进入到了实质阶段,储能总规模373.5MW/917MWh,占示范项目总装机的20%(MW占比),浙江省示范项目推进速度较为缓慢。其中:

7个项目投运,储能容量为171MW/292MWh

2个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储能容量80MW/400MWh

3个项目进入了EPC/设备采购阶段,储能容量122.5MW/225MWh

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浙江省储能政策情况


浙江省出台有多个储能相关政策,涉及到产业规划、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但对于促进储能电站开展的激励程度来看,还不足以刺激储能电站迅速投建,例如:

在发展目标和示范应用方面,浙江几经调整,最终形成了“十四五”期间建成3GW储能的发展目标。

在储能调峰补偿方面,浙江是国内首次提出调峰储能电站容量补偿政策的地区之一,为储能提供为期三年的容量补偿机制,将为储能电站的早期收益提供一定支撑(补偿标准逐年退坡,分别为200、180、170元/kW·年)。该项补贴仅持续三年,储能电站运营期普遍超过15年。是否会有后续政策持续出台,显然会直接影响投资决策。

在市场机制方面,2022年12月,《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第一次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发布,储能等地方主体纳入辅助服务范畴,可提供旋转备用、削峰调峰、填谷调峰服务。2023年2月1日,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服务市场转入常态化运行。2023年的试运行阶段的数据显示,目前仅部分第三方主体参与了填谷调峰服务,补偿量有限。

在用户侧储能方面,浙江省峰谷分时电价体系下,全天拥有两次尖峰-低谷,单次峰谷价差超过0.9元/kWh,为浙江省用户侧储能的开发注入了强心针。但用户侧项目的开发难度较大,受限于用户筛选、用户用能分析等多方面因素,短期内大范围铺开可能性不大。

除以上政策外,浙江省的各地市,还出台有各具特点的补贴政策,对光伏+储能项目、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进行补贴,对储能的放电量进行补贴等。但这些政策多数设置有补偿年限或补偿上限,仅能作为储能项目开展时收益的补充。储能电站长久可持续发展还需依靠市场化的机制。浙江省补贴政策如下表所示。


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情况

储能电站的运行过程中,辅助服务市场带来的收益已经越来越为运营方所重视。在特定的补贴政策以外,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已经成为储能电站市场化收益最主要的部分,也是最具持续性发展的部分。

2022年浙江省的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数据显示,浙江省全年辅助服务补偿额为56740万元,其中AGC调频辅助服务补偿总量为22409万元,占比接近40%,是最主要的辅助服务形式。



另外,正在运行的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目前也仅进行了填谷辅助服务操作,市场参与热情较低。

尽管浙江省储能项目的开发热度持续高涨,但从辅助服务补偿总量上看,浙江省储能项目从电力市场获利的空间仍比较有限。如何获得合理收益,仍旧是市场参与者不断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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