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确保2025年光伏装机达到750MW以上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 编辑:admin 乐清光伏装机
日前,乐清市人大代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推行多能互补争当绿色低碳领路人的建议》,以全国及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业企业、公建项目、公用停车场、低碳乡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
日前,乐清市人大代表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推行多能互补争当绿色低碳领路人的建议》,以全国及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业企业、公建项目、公用停车场、低碳乡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乐清市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总容量累计达到750兆瓦以上。

乐清市政府表示,根据代表们的建议,将以创建低碳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切实推动社会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市场主导原则,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全国以及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契机,聚焦“渔光互补”、“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业企业、公建项目、公用停车场、低碳乡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总容量累计达到750兆瓦以上,努力为全省出亮点、出经验。同时,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争取纳入省政府能源规划。

二、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持续落实我市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各类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研究新政策、新措施,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体系。培育四大标志性低碳产业链,打造以智能电力物联网为核心的低碳电气产业链、以5G基站及关键零部件为核心的低碳新基建产业链、以物联网传感器为核心的低碳数字经济产业链、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低碳高端装备产业链。推广一批低碳绿色产品,支持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低碳绿色产品,重点在低压电器、断路器、浪涌保护器等量大面广的产品中推广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

三、深化低碳建筑节能。加快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持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开展新型墙材示范房建设,鼓励新型墙材由城区向农村区域渗透,全面推广应用新型节能保温墙材。推进新建建筑和已有建筑节能推广,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推进建筑节能65%及以上设计标准。加快太阳能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的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严格监察公共建筑执行空调温度控制的情况。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设计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和项目竣工能效测评工作。

四、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积极参与创建各级各类近零(零)碳试点,创新低碳体制机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低碳意识强的乡镇、村(社区),先行先试,开展近零(零)碳乡镇、村(社区)创建。推进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高起点打造一批特征鲜明的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工厂。建立健全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生态碳汇等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高水平打造一批低碳(零碳)技术试点。

五、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更加开放的工作体系,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和公众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动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借助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开展低碳宣传,引导居民形成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定期总结各项示范试点先进典型及成功案例,主动传播和分享低碳发展乐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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