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江苏
一、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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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江苏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6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本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9月。 四、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招标人将认为其报价为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工程报价。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700万元(含700万元)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 5.2 投标人必须为太阳能光伏设备的制造商同时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或集成经验,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备案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备案件)]; 5.3 200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有类似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工程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类似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原件,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原件]; 5.4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注:1、上述材料中要求可提供“备案件”的资料,投标人须携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案,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为“备案件”。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9月14日1:30时至2010年9月 20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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