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商跨界投资光伏!霍普股份连收两封关注函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jianping 投资光伏
就“收购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珀科)40%股权”事项,深交所再向霍普股份下发关注函。 建筑设计商跨界投资光伏 11月19日,霍普股份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与爱珀科、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标的公司
就“收购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珀科)40%股权”事项,深交所再向霍普股份下发关注函。

建筑设计商跨界投资光伏

11月19日,霍普股份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与爱珀科、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爱珀科40.00%的股权并取得爱珀科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爱珀科定位于智慧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专注于为住宅、工商业应用场景提供先进的智能可再生能源存储及管理解决方案,通过“光伏+储能”的方式帮助客户更好地管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存储和用电。

霍普股份官网介绍,霍普建筑创立于2003年,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旗下拥有专业设计人员500余人,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在居住社区、商业办公、城市更新、产业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康养以及绿建和建筑节能等领域已成为国内一线开发商、政府机构与企业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方面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者。

霍普股份表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在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的布局,为公司探索新赛道打下基础,以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逐步转型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连收两份关注函

建筑设计商跨界投资光伏引发市场关注,11月23日,深交所首次向霍普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详细说明本次增资的原因和背景,以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等。

随后,霍普股份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与爱珀科所属行业不相同但业务存在相关性。并表示,该项交易定位为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融合及延展,并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赋能,短期内不会改变公司以建筑设计为主的现有格局,预计短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12月7日,深交所再发关注函指出,《回函》显示,霍普股份尚未与爱珀科原股东及爱珀科主要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霍普股份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显示,爱珀科股东司继成与霍普股份签署了《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所持爱珀科265万元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霍普股份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霍普股份在爱珀科直接持有和受委托表决权比例合计为55.9%。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霍普股份说明:(1)司继成、李俊军截至目前与爱珀科签署劳动合同的进展情况。(2)爱珀科原股东及其他内部人员目前是否存在投资、经营或任职与爱珀科形成竞争或与爱珀科业务相关的业务或企业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解决期限,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3)爱珀科主要管理人和核心业务人员与爱珀科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的具体进展情况,参与签订协议的主要人员,以及协议的主要条款。

深交所还提到,霍普股份12月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显示,司继成有关表决权委托不可撤销,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受托方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之日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或缩短表决权委托期限”。你公司会计师、律师均认为公司将爱珀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需要满足出资完成、爱珀科公司章程修订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等约定均能按时达成且合法有效、爱珀科董事会改选等一系列前提条件。

对此,深交所要求霍普股份:(1)请结合表决权委托期限的具体条款,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可以变更,并进一步论证有关委托“不可撤销”的表述是否准确。(2)请说明表决权委托前后,爱珀科穿透后的权益最终持有人和持有比例情况;司继成是否存在向其他股东或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爱珀科股份的计划,公司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爱珀科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者计划。(3)请结合有关增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具体条款,(1)(2)问的回复,中介机构意见等,说明公司将爱珀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需满足的前提条件,截至目前有关条件是否已经成就,公司是否能够控制爱珀科,对其控制权是否稳定,预计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时点,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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