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工程项目即可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深圳市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工程项目。 (二)申报主体 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由第三方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联合第三方投资单位共同申报。已建成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联合运维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拟建、在建项目: (1)符合国家、广东省建筑光伏应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拟建项目应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标准》《建筑光储直柔工程技术规程》要求; (2)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已建成项目: (1)符合国家、广东省建筑光伏应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已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2)已正常投入使用,具有良好的应用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报送 1.请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各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试点项目申报书》,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公章)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东座20楼2001室,电子文档(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文本)发送至邮箱 cjzxgreen@zj j. sz. gov. cn。 (二)组织遴选 我局对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三)确定试点 对通过审查和评审的项目,我局将列为深圳市2026年度试点并对外公布。 三、试点要求 (一)拟建、在建项目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配合我局开展试点项目跟踪调研及管理工作,并在试点内容完成后向我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已建成项目应配合我局开展现场观摩、宣传等推广活动。 |